编辑: hyszqmzc | 2017-06-07 |
50 万双皮鞋生产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 价文件未经审批即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 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环境违法行为已经查处.
你公司必须 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杜绝违法行为再次发生.现报送 的年产
50 万双皮鞋生产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 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审批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 原则同意国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写的该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结论及建议,批准该项目在 重庆市铜梁区南城街道办事处金龙大道 28-5 号继续建设.
二、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利用购买的厂房进行皮鞋 生产, 包括综合楼和生产车间两部分. 综合楼为
1 栋5层的楼房, 第1层作原料库房,第2层作办公室,第3层作宿舍,
4、5 层 闲置.生产车间布置下料区、制帮区、底工区和喷光区,主要生 产设备有下料机、抛光机、打磨砂轮机、热定型机和喷光台等. 配套建设原料库房等储运工程,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等环保 工程.从事皮鞋生产,生产规模为年产
10 万双皮鞋.项目总建 筑面积 4491.6m2 ,项目总投资
1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23.9 万元.
三、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
2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该项目 在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所提出 的污染控制措施及生态保护措施, 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满 足总量控制要求,防止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风险事故、环境危 害等不良后果,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废水治理工作.喷光废水循环使用,每周更换一 次,做危废处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经生化池预处理后达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园区污水 管网,经东城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做好废气收集处理工作.项目上胶、烘胶、清洗、喷 光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引至 WTDL 系列等离子异 味净化器处理后经
1 根15m 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打磨粉尘经打磨 机自带布袋除尘设施处理;
喷光雾经喷台内侧循环喷淋水幕净化 处理.项目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50/418-2016)标准限值要求.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 采 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 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 类标准要求.
(四)妥善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项目厂房内设一 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和危险废物暂存间, 暂存间设置需满足 《一 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废 边角料、废包装袋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分类收集,于一般
3 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送废品回收站处理;
漆渣、废胶 桶、喷光废水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交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 的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定期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制度,加强运营期的环 境管理与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