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 2017-06-09 |
2017 ) 浙0108民初5132号 平银江: 本院对原告李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 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 浙0108 民初
5132 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 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 逾期则视 为送达.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
2018 ) 浙0191民初316号 张杰、 翁彩芬: 本院受理原告李亚平、 曾小华诉 被告张杰、 翁彩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 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 日起, 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 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8 年7月16 日下午
15 时30 分在 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 逾期将依法缺席裁 判.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18 ) 浙0127民初1132号 董光海: 原告千微 (杭州) 科技有限公司诉你 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因你下落不明, 现依法向你公 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 风 险提示书、 廉政监督卡、 民事诉讼须知、 外网查询 告知书、 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 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 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后的15日内.本案 定于2018年7月6日上午9时00分在淳安县人民 法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 席判决. 淳安县人民法院 (
2017 ) 浙0212民初11059号 杨德刚: 本院受理原告宁波明h汽车服务 有限公司与被告杨德刚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 结.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法律文书,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7) 浙0212 民初
11059 号民事判决书、 诉讼费结算通知书及上诉案件 缴纳诉讼费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视为 送达.如不服本判决, 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 并按对方当事人的 人数提出副本, 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 法院.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
2018 ) 浙0213民初1370号 阮赛丽: 原告沈祖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本 院已立案, 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 依照 《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 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证据副本、 应诉通知书、 举证 通知书、 开庭传票、 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 诉讼风 险提示书、 廉政监督卡、 外网查询告知书等法律文 书.原告沈祖南的诉讼请求为:
一、 要求你归还借款 本金80 000元, 并按借款本金按年利率6%支付自 2018年3月14日起至款清日止的利息;
二、 本案诉 讼费由你承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 经过60日, 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 满后15日.本院定于2018年7月3日9时30分在本 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 逾期将依法判 决.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硕智工贸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以及浙江硕智工贸有限公司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 《债权转让协议》 (协议编号: ZSBR-HLZR-115-ZZ-201803 , 日期: 2018年4月3日) ,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其对债务人浙江金利马工 贸有限公司本金28967375.76元及孽息2321088.12元 【抵押物为武义县北岭新区温泉路与湖滨路交叉口金厦银湖花园第 一幢101,102,202号, 土地证号: 武国用 (2012) 第01178, 011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