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 2017-06-09 |
2018 年度应补偿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刘兴伟 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 号)核准,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正业科技 )向刘兴伟、新 余市煜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购买深圳市鹏煜威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向赵玉涛、贺明立、华英豪、赵秀臣、朱一波、丁峰、炫硕投资(深圳)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炫硕投资 )、深圳前海厚润德贰号财富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前海富存资产管理中心(普通合伙)发行股份并支付 现金购买深圳市炫硕智造技术有限公司(原名称为 深圳市炫硕光电科技有限公 司 ,以下简称 炫硕智造 或 标的公司 )100%股权,同时向
3 名特定投资 者合计发行 5,957,943 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254,999,960.40 元.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与交易对方签 署的《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赵玉涛、贺明立、赵秀臣、朱一波、华英豪、 丁峰、炫硕投资(深圳)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前海厚润德贰号财富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深圳前海富存资产管理中心(普通合伙)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协议》 (以下简称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及《广 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赵玉涛、 贺明立、 华英豪、 炫硕投资 (深圳) 企业 (有 限合伙)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以下简称 《盈 利预测补偿协议》 ),若炫硕智造在业绩承诺期未能实现承诺业绩,需对上市 公司进行补偿.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对方的业绩承诺情况及补偿约定
(一)承诺业绩指标
2016 年5月17 日,正业科技与赵玉涛、贺明立、赵秀臣、朱一波、华英豪、 丁峰、炫硕投资、深圳前海厚润德贰号财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前海富 存资产管理中心 (普通合伙) 签署了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及 《盈 利预测补偿协议》,赵玉涛、贺明立、华英豪、炫硕投资(以下合称 业绩承诺 人 )承诺炫硕智造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实现的考核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3,600 万元、4,680 万元、6,084 万元. 上述 考核净利润 系以炫硕智造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并根据该年度末应收款项净额(应收账款及长期 应收款合计扣除与正业科技及其控股公司往来的应收款项和计提的坏账准备, 下同)占营业收入(扣除该年度与正业科技及其控股公司交易产生的营业收入,下同)的比例进行相应调整.其中,炫硕智造
2016 年末、2017 年末、2018 年末应 收款项净额占相应年度营业收入的预定比例分别为 60%、50%、40%.具体调整公 式如下: (1)如2016 年-2018 年任一年度末应收款项净额占该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 均不超过上述相应预定比例,则无需根据该应收款项净额对考核净利润进行调 整;
(2)如2016 年-2018 年任一年度末应收款项净额占该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 超过前述预定比例,则该年度考核净利润=该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该年度营业收入净利率(该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营业收入(含与正 业科技及其控股公司交易产生的营业收入))*【(该年度扣除与正业科技及其 控股公司往来的应收款项和计提的坏账准备后的应收款项净额-该年度营业收入 (扣除该年度与正业科技及其控股公司交易产生的营业收入)*应收预定百分 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