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 2017-06-10 |
b) 完成供应链管理之重点布局及委聘符合本公 司标准及特定要求之优质供应商;
c) 与来自重庆之潜在客户确认6米中型新能源巴 士之销售订单;
二零一五年六月至 二零一五年八月 d) 完成设立供应链之资讯管理系统;
e) 完成成立符合国家及国际标准之质量控制系 统;
f) 完成制定标准化质量控制及评估程序;
及g) 完成至少20辆6米中型新能源巴士之销售目 标.
5 2) 8米及10.5米新能源车辆 重点时间表 项目阶段 二零一五年五月至 二零一五年六月 a) 就本公司之新能源车辆制造营运取得相关生 产批准授权;
b) 自重庆武隆县取得80辆汽车之销售预订单;
二零一五年七月至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c) 寻找符合本公司标准及特定要求之优质供应 商;
及d) 评估零件及部件之表现、微调其技术规格及 为本公司之新能源车辆进行最终测试. 策略性合作协议及新能源客车合作计划协议书载列有关开发新能源车辆及其销售市 场 (尤其於重庆) 之策略性合作之主要条款,其实施将由不时订立之进一步协议 (如 适用) 所规管. 就董事会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所悉及所信,策略性合作协议 (包括新能源 客车合作计划协议书) 之其他订约方及彼等各自之联系人士均并非本公司之关连人 士,且独立於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 (定义见上市规则) .
6 订立策略性合作协议及新能源客车合作计划协议书之理由及裨益 重庆两江为重庆科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及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分别 拥有70%及30%权益之国有企业,其注册资金为人民币一亿元.重庆科技金融集团有 限公司为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为加强科技国有资产的管理而注册成立及管理的科 技金融公司.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0亿元,是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为加快两江新区工业开发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而设立的国 有企业. 董事会相信,订立策略性合作协议及新能源客车合作计划协议书将i)加强其竞争力及 透过於重庆两江支持下建立研究及开发平台而优化本公司之研究及开发能力;
及ii) 加强其於中国 (尤其於重庆) 新能源车辆市场之地位.此外,凭藉优质新能源车辆,本 公司可作好准备迎合市场挑战及把握客户不断增长之需求. 释义 於本公告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下文所载之涵义: 「董事会」 指 董事会 「重庆两江」 指 重庆两江新区创新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一间根 国法律成立之有限国有企业
7 「重庆智创」 指 重庆智创汽车技术有限公司,重庆两江之全资附属公司 「重庆中铜」 指 重庆中铜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一间於中国注册成 立之有限公司,其於本公告日期为本公司之直接全资附 属公司 「重庆穗通」 指 重庆穗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一间於中国注册成立之有 限公司,其於本公告日期为本公司之间接非全资附属公 司 「本公司」 指 中国动力 (控股) 有限公司,一间根倌酱锓勺⒉岢 立之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上市 (股份代号:476)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新能源客车合作 计划协议书」 指 重庆中铜、重庆穗通及重庆两江於二零一五年五月六日 订立为策略性合作协议之具体执行之合作协议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