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7-06-20 |
2012 年11 月,陕西省环境保护厅以 陕环批复【2012】795 号 文对该环境影响报告 书进行了批复.2015 年6月,陕西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督管理站编制完成《神府经济开发 区海湾煤矿有限公司海湾煤矿机械化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
2016 年6月,陕西省环境保护厅以 陕环批复【2016】283 号文 对该项目神府经济开发区海湾 煤矿有限公司海湾煤矿机械化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了批复. 在项目可研阶段,海湾煤矿掘进矸石拟全部井下回填,地质报告相关资料推测海湾 煤矿开采煤层只有少量稳定夹矸,经洗选后具有一定的发热量,拟综合利用于恒源煤电 集团发电公司,故未考虑建设排矸场.在矿井实际生产中,掘进矸石全部井下回填,煤 层中出现 0.2~1m 不等的夹矸,采用重介浅槽工艺洗选后矸石发热量较低,无法综合 利用于电厂发电.为解决矸石无序排弃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神府经济开发区海湾煤矿 有限公司积极寻求新的矸石综合利用途径,根据《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国家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等,2014 年第
18 号令) ,拟利用本矿富余矸石进行土地复垦,因此需新 建排矸场,规范矸石排弃问题.
2016 年6月神木县发展改革局以 神发改发【2016】278 号 文(《关于神府经济开发区海湾煤矿有限公司海湾煤矿排矸场工程项目备案的通知》 ) 对本项目予以备案. 排矸场为沟谷型,所占荒沟沟道长 2.7km,平均沟深 80m,总库容为
497 万m3 ,本 次设计堆渣
159 万m3 ,占地约 17.88hm2 ,设计总堆高 46m,按30 年一遇洪水设计,50 年一遇洪水校核.项目总投资 409.5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
35 万元,占项目建设总投 资的 8.55%. 神府经济开发区海湾煤矿有限公司于
2017 年9月委托神木市环境监测站组织验收, 神木市环境监测站接受委托后,立即开展了工程资料收集和现场调查等工作,并在海湾 煤矿有关人员的配合下, 对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中所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 况、受工程建设影响的环境敏感点的环境现状、工程建设的生态影响及其恢复状况、水2土保持情况、工程的污染源分布及其防治措施落实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调查,同时进行了 公众意见调查;
2017 年9月18 日,神府经济开发区海湾煤矿有限公司委托神木市环境 监测站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经神木市环境监测站会议讨论并审核,神 木市环境监测技术人员于
2017 年9月21 日前往该企业进行现场勘察. 经现场勘察确认 项目矸石堆放于堆矸场,并未按环评要求将矸石堆放至拦渣坝设计标高,并且没有建设 主体工程急流槽.未达到验收条件,因此我站对该项目不予验收监测,并提出整改意见 与建议.2018 年4月27 日,神府经济开发区海湾煤矿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整改就绪,神 木市环境监测技术人员于
2018 年5月2~3 日前往该企业进行了现场监测, 了解情况并 收集相关资料,并根据监测和调查结果编制了本验收监测报告.
1 概述 1.1 验收调查依据 1.1.1 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 》 ,2015.1.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 》 ,2016.1.1;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18.1.1;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011.3.1;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04.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