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7-06-21 |
2012 年2月1日起到
2017 年1月31 日, 每年本公司偿还贷款人本金 7.2% (按 月偿还本金 6‰, ) ,本公司须按补充协议约定及时偿还贷款本金.如还 款期限届满仍未还清的, 未偿还部分自
2017 年2月1日起按银行贷款正 常处理,各方另行协商签署协议.
2、就涉及本金人民币 143,500,000 元的借款,前2年,即从
2010 年2月1日起到
2012 年1月31 日, 本公司不偿还借款. 后5年, 即从
2012 年2月1日起到
2017 年1月31 日,本公司每年偿还借款本金 7.2%(按 月偿还本金 6‰) .
3、就涉及本金人民币 55,500,000 元的借款,前2年,即从
2010 年2月1日起到
2012 年1月31 日, 本公司不偿还借款. 后5年, 即从
2012 年2月1日起到
2017 年1月31 日,借款人每年偿还借款本金 7.2%(按 月偿还本金 6‰) .
(五)合同变更书关于担保变更: 分两种情况:
1、解除原担保人与贷款人签订的《担保合同》 .改为由中建材为本 公司的人民币 143,500,000 元借款的按期偿还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为每期还款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2、解除原担保人与贷款人签订的《担保合同》 .改为由中建材为本 公司的人民币 222,000,000 元借款的按期偿还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六)原《借款合同》 、原《保证合同》中有关条款与《合同变更书》 不一致的,均以本次《合同变更书》及有关《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二二二
二、 、 、 、影响 影响 影响 影响 根据三家金融机构与本公司签订的《合同变更书》及有关《补充协 议》,未来将对本公司经营产生影响,涉计借款本金人民币 366,000,000 元,按本公司目前执行的借款利率计算,预计
2010 年本公司减少利息支 出人民币 19,818,645.75 元.2011 年至
2017 年每年可减少利息支出人 民币 21,568,445.63 元.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6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