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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2018.
04.23 星期一 责编:闫海超
电话: (010)67164950 传真: (010)67113772 E-mail:[email protected] 强化专项督察 确保整改到位
本报记者杜宣逸北京报道 根据群众举报, 生态环 境部组成督察组于
2018 年3月中下旬对江苏省盐城市 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辉丰公司) 严重 环境污染及当地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不力问题开展了专 项督察. 辉丰公司是全国农药行业的大型企业, 也是一家 上市公司, 年产原料药、 制剂
20 余万吨, 附产蒸 (精) 馏 残渣残液、 蒸发析盐等危险废物约
1 万吨, 主厂区位于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 督察发现, 这家公司环境违法问题严重, 主要有: 一是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根据有关证据指向, 督 察组在厂区两处区域现场组织挖掘, 一处掘深仅 1.5 米 即发现散发刺激性气味的黑色污泥, 经取样鉴定属危 险废物;
掘深
3 米后渗出散发刺激性气味的黄色污水, 鉴定发现废水中甲苯、 乙苯和二甲苯浓度严重超标. 另一处掘深两米发现大量黑色油污, 掘深
3 米发现油 泥, 经取样鉴定均属危险废物.两处填埋区域均未采 取防渗措施, 且填埋危险废物上面嵌有混凝土层, 其上 再覆清土和建筑垃圾, 部分填埋区域上方甚至建有生产 车间或其他建筑物, 以逃避监管.经对周边地下水取样 监测, 地下水已明显受到污染.督察组还对辉丰公司下 属江苏科菲特生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厂内两处区域组织 挖掘, 掘深约两米后发现近百吨袋装或桶装农药蒸 (精) 馏 残渣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 刺激性气味浓烈. 二是违规转移和贮存危险废物.辉丰公司下属连 云港市华通化学有限公司, 未经审批擅自变更生产工 艺, 将约 2.2 万吨化工残液通过罐车非法转移至无危险 废物处置资质的盐城银天源制镁有限公司, 再通过此 公司雨水沟偷排至外环境.现场督察还发现, 银天源 制镁有限公司在厂内倾倒大量有毒有害物质, 其附近雨 水沟废水化学需氧量和苯系物浓度分别为 973毫克/升和 3.86毫克/升, 污染严重, 现场刺激性气味浓烈. 辉丰公司厂内还露天堆放近万吨各类危险废物和 危险化学品, 大量污染物在降雨时随雨水排入清下水 管道, 环境污染和风险隐患十分突出.下属盐城明进 纳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厂内露天堆存危险废物, 未 采取 三防 措施, 下属连云港致诚化工有限公司和江 苏嘉隆化工有限公司均超期贮存大量危险废物, 存在 环境污染隐患. 三是长期偷排高浓度有毒有害废水.督察发现, 辉丰公司长期利用雨天将含有甲苯、 三氯苯酚等有毒 有害物质的高浓度废水通过厂区清下水管道排至厂区 西侧八中沟, 进而汇入黄海.经当地公安机关侦讯, 这 家公司仅
2015 年利用暴雨时机就偷排高浓度废水十 余次.大丰区环保局
2015 年7月24 日现场取样监测 发现, 这家公司通过清下水管道偷排高浓度废水, 企业西 门两侧清下水排口化学需氧量浓度分别高达 13503毫克/ 升和 17968毫克/升;
督察组在 2018年 3月 21日现场检查 时, 企业仍擅自开启清下水排口并间断性外排废水, 废水 化学需氧量浓度超过 200毫克/升, 超标 1.61倍. 四是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辉丰公司两台
40 蒸吨水煤浆锅炉在未完全建成治污设施情况下,即于2017 年12 月中旬擅自投入运行, 高浓度废水制水煤浆 副产蒸汽项目批建不符;
咪鲜胺项目变更生产原料未 报批环评, 擅自于
2014 年开始陆续实施改建工程.下 属江苏科菲特生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设计要求建 设污泥浓缩池, 污泥压滤设施长期闲置, 污水处理设施 不正常运行, 厂内露天堆存的大量危险废物来源不明, 生产车间废水跑冒滴漏现象明显. 此外, 辉丰公司为应对督察组现场检查还临时编 造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并提供虚假报表. 督察认为, 辉丰公司严重污染问题主体责任在企 业, 但当地党委、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 慢作 为问题也十分突出.2016 年7月~8 月, 中央环保督察 组进驻江苏省后, 先后两次交办反映辉丰公司污染问 题突出、 违规存放高浓度废水并利用雨天偷排的群众举 报.但盐城市及大丰区在查处过程中避重就轻, 仅就企 业环境管理提出整改要求, 未对偷排高浓度废水问题开 展针对性调查, 最终以举报不实为结论向社会公开.
2013 年以来, 盐城市及大丰区党委政府及其环保 部门共收到上级转办或群众直接举报涉及辉丰公司环 境污染问题的信访
130 余件, 但均未引起足够重视, 未 组织深入核实, 查处工作流于形式.在新 《环境保护 法》 实施
3 年多的时间里, 除在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时 就企业危险废物未网上申报问题罚款
5 万元外, 再未 对企业环境问题进行实质性处罚.
2017 年12 月, 根据群众举报, 大丰区在江苏科菲 特生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厂内挖掘出违法填埋的农药 残渣等危险废物
50 余吨, 但工作中途而止, 不仅没有 继续挖掘处理到位, 而且也未对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助 长了企业侥幸心理.2018 年1月, 群众通过律师致信 盐城市委、 市政府, 反映辉丰公司在
2017 年利用暴雨 偷排高浓度废水情况, 但盐城市环保局未经核实, 即于
2018 年1月25 日公开调查情况, 认定辉丰公司不存在 环境违法问题. 根据专项督察情况, 生态环境部于
2018 年4月11 日致函江苏省政府, 要求严肃查处辉丰公司环境违法 问题, 并尽快开展非法填埋危险废物全面排查挖掘、 生 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及修复工作.同时已梳理形成问 题案卷, 将于近日移交江苏省委、 省政府, 由其责成相 关部门调查处理, 依法依规依纪实施问责. 生态环境部通报对盐城市辉丰公司的专项督察情况 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长期偷排工业废水
本报记者杜宣逸报道 经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 室转办后, 近日湖南省严肃查处湘西自治州鸿升纸业 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不到位、 督察结束后污染反弹问题, 并对相关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 据悉, 鸿升纸业位于湖南省湘西州永顺县泽家镇, 占地
4000 平方米,
2004 年建成投产, 年生产再生瓦楞 纸3000 吨.2007 年, 企业进行技术改造, 目前企业有
3 条生产线, 年产能均低于
1 万吨, 属国家产业政策明令 淘汰的落后产能.
2017 年4月~5 月, 中央环保督察进驻期间, 督察 组先后两次收到群众举报, 反映鸿升纸业长期违法排 污问题, 督察组按规定转湖南省办理.永顺县委、 县政 府认真对待, 积极整改, 对这家企业主要生产设备实施 查封并断电, 对企业负责人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
永 顺县纪委对县环保局局长等
7 名责任人进行问责. 但是, 督察进驻结束后, 鸿升纸业在未实施具体整 改措施的情况下, 擅自通电恢复生产, 违法排污问题突 出, 群众反映强烈.永顺县政府及经信、 环保等有关部 门, 以及泽家镇党委、 政府对企业擅自恢复生产、 污染 反弹行为视而不见, 没有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当地 经信部门及泽家镇政府甚至暗中默许企业恢复生产. 为严格环保法纪, 压实环保责任, 强化中央环保督 察整改的严肃性, 湖南省依法依规关闭了鸿升纸业, 并 全面拆除了企业的主要设施设备.根据有关规定和查 明事实, 于2018 年3月责成永顺县政府向湘西州政府 作出深刻检查, 并对
10 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一) 对永顺县政府党组成员、 副县长宋维荣诫勉 谈话.
(二) 给予永顺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党委书记、 局长潘 清海党内警告处分, 党委委员、 副局长谢长青党内严重警 告处分, 节能与科技股负责人董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 给予永顺县环保局党组书记、 局长张立波党 内警告处分, 党组成员、 总工程师肖家阳党内严重警告 处分, 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彭云斌记过处分.
(四) 给予泽家镇政府副镇长向生行政记过处分, 对泽家镇党委书记彭忠华、 镇长邓发明进行约谈. 中央环保督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 重要制度安排.湘西州永顺县鸿升纸业污染反弹问题 及其背后原因十分典型, 教训深刻, 必须扛起生态文明 建设政治责任, 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中央环保督察整 改工作, 对于在督察整改中得过且过、 敷衍应对的, 发 现一起、 查处一起, 绝不姑息, 以看得见的成效兑现承 诺, 取信于民. 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不到位、 督察结束后污染反弹 湖南问责永顺县鸿升纸业案相关党政领导干部
本报记者杜宣逸北京报道 生态环境部向媒体通 报了对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威凌金属有限公司 (以下 简称威凌公司) 的专项督察情况.根据群众举报,
2017 年12 月, 原环境保护部组织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