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 2017-06-25 |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自
2006 年3月2日实施完毕,公司股票于当日复牌开始交易.公司第一大股东安徽海螺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螺集团")在《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 改革说明书》中承诺: "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 A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批 准并实施
6 个月后的前
30 个股票交易日的 A 股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低于 11.00 元,则海螺集团将上述差价的 50%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现金补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 册的全体流通 A 股股东,每10 股流通 A 股不超过 3.65 元,现金补差的具体操作 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 定执行" . 经公司计算, 截至
10 月20 日, 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完成
6 个月后的前
30 个股票交易日的 A 股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为 16.11 元,不低于 11.00 元,故海螺 集团不需要履行上述承诺及支付现金补差.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上述事宜出具了 核查意见:经其计算,截至
2006 年10 月20 日,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完成
6 个月后的前
30 个股票交易日的 A 股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为 16.11 元,不低于 11.00 元,故海螺集团不需要履行上述承诺及支付现金补差. 特此公告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二00 六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