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7-06-28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 年5月2日,电话和邮件通 知.
2、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5月7日
3、会议召开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
319 号保利中誉广场
22 楼
4、会议召开方式:电话会议
5、会议召集人:董事长潘振鹏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潘振鹏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浩蓝环保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共
5 人, 实际出席本次董事会会 议的董事(包括委托出席的董事人数)共5人,缺席本次董事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2018-009 的董事共
0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出具履约保函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苑支行申请出具 受益人为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保函金额为人民币 35.00 万元整的银行履约分离式保函,并委托深圳市融乐通投资担保 有限公司向银行提供上述银行分离式保函的保证反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浩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 特此公告 浩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