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械砖家 | 2017-06-28 |
2008 年预计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振石集团浙江宇石国际物流 有限公司(简称宇石公司)为公司股东振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振石集团) 之下属控股子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 (简 称巨石集团)与该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08 年4月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 《关于控股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与振石集团浙江宇石国际物流 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宇石公司向巨石集团提供运输服务. 关联董事张毓强、周森林回避表决,七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上 述议案. 三名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同意公 司进行上述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 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放弃对该议案的投票 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振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9 年6月17 日;
注册资本为 7,311.45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为玻璃纤维及复合材料、化工产品、 新型建材、玻璃设备、包装材料的制造.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预计
2008 年宇石公司与巨石集团本部的关联交易 运输费 3,700 万元;
另支付宇石公司代垫运输费、订舱费、通关 费等 17,400 万元,按市场价格定价.
2、预计
2008 年宇石公司与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支付宇石公司代垫运输费、订舱费、通关费等 4,000 万元,按市 场价格定价.
3、预计
2008 年宇石公司与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支付宇石公司代垫运输费、订舱费、通关费等 12,900 万元,按 市场价格定价. -
1 - 在宇石公司与巨石集团本部、 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以及巨石集 团九江有限公司发生的共计 38,000 万元的关联交易总额中,只有 3,700 万元的运输费与宇石公司有直接的关联(与巨石集团本部发生 的玻纤产品运输费 2,800 万元和原料、设备等的进口运输费
900 万元) , 其余 34,300 万元均为宇石公司代垫费用 (代垫订舱费、 海运费、 通关费等,占关联交易总金额的 90.26%) .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背景、动因和影响 宇石公司是专业从事集装箱运输业务的公司, 目前宇石公司提 供贸易运输的价格低于集装箱运输的市场价格, 因此巨石集团委托该 公司代理其玻纤产品的出口、原料与设备的进口等运输业务.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认为: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 司具有必要性和连续性,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准,体现了公平、 公正、公允的原则.因此,上述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 有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