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 2017-06-29 |
1 ―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审〔2018〕165 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核技术利用退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你单位报批的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以下 简称报告表,编号 17FSHP035)等材料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核技术利用退役项目位于广州市沿江西路
107 号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北院区.本次项目的内容为:将位于博 济楼后座一楼东面的核医学科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实 施退役,退役后开放为普通工作场所使用.
二、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组织专家对报告表进行了技术 评审,出具的评估意见认为,报告表有关该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 ―
2 ― 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价内容,以及提出的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合理 可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内容组 织实施.
三、本项目在退役实施中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辐射 安全和防护措施,严格落实监测计划,对退役的全过程进行跟踪 监测,确保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完成清理,保证退役过程 辐射安全.实施退役的辐射工作人员年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
5 毫 希沃特/年,公众年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 0.25 毫希沃特/年.
四、本项目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退 役实施完毕后,退役场址应经终态辐射监测合格后方可用于其他 用途.
五、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负责.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8 年6月6日抄送:广州市环境保护局,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广东智环创新环境 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8 年6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