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 2017-06-29 |
1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粤环审〔2019〕7 号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潮州华瀛液化天然气 接收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华瀛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潮州华瀛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环境影响报 告书》 (以下简称"报告书" )等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潮州华瀛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选址位于潮州港金狮 湾港区大埕湾作业片区内,拟建设
3 个16 万立方米的 LNG 球型 拱顶全容罐,天然气的周转量为
300 万吨/年;
配套建设
1 个21.7 万m?LNG 泊位,同时兼作 LNG 装船泊位(6 万m?)和1个工作 船泊位,码头泊位长度
350 米,引桥长度 1039.3 米,离岸岛式防 ―
2 ― 波堤 1626.2 米.
二、根据报告书的评价结论、潮州市环保局的初审意见和省 环境技术中心出具的技术评估报告,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 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的前提下,我厅原则同意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 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还应重点做好 以下工作:
(一)按"清污分流、循环用水"的原则,优化设置给排水 系统.采取有效工程措施和补偿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取水卷载效 应、冷排水及余氯排放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确保冷排水量和温 差分别控制在 26700m3 /h、 5℃以内, 余氯浓度控制在 0.2mg/L 以内. 生产废水以及接收站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 18920-2002)中城市绿化用水的要求后回 用.LNG 运输船舶的污染防治应执行相关国际公约及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船舶生活污水和含油污水严禁在码头水域直接排放.
(二)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并采用先进施工工艺,减轻对 施工水域附近水质及水生生态的影响.疏浚时应采用对环境影响 较小的挖泥工艺,减小对疏浚水域及底泥的扰动强度和影响范 围,减少悬浮物的排放.疏浚物应严格倾倒至合法的抛泥区.施 工船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疏浚物泄漏.疏浚等施工作业应尽量 避开鱼类产卵和幼鱼生长期,对项目建设造成的渔业资源损失应 采取人工增殖放流等补偿和恢复措施. ―
3 ―
(三)接收站设置排气筒高度不低于 110m 的火炬系统,用 于处理蒸发气总管超压排放的气体以及下游长输管检修时管道中 残留的高压气体.项目废气排放应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 限值》 (DB44/27-2001)第二时段的要求.
(四)采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 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Ⅲ类功能区排放限值的要求.
(五)含油废物、含油污泥等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 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送有 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其收集和贮存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贮存 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生活垃圾交由环卫 部门统一处理.
(六)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定期 送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禁止近海排放;
施工船舶产生的含油 污水、生活污水及垃圾须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处置,严禁直接排 入水域;
施工物料应尽可能封闭运输,并采取洒水等有效的防扬 尘措施,施工扬尘等废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 排放限值》 (DB44/27-2001)第二时段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