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7-06-30 |
8.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9. 非广州市内的投标人须在广州市内设有固定、合法的办公场所;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1. 总体要求: 1.1 投标人必须对项目情况进行了解,并保证能协调工作场地及现场工作情 况,以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1.2 施工期间保持原有道路完整,不得另外开挖道路,所有材料转运费用由 施工队自行负责.
6 1.3 中标人必须按投标文件提供管理人员名单委派现场管理人员,中标人的 名单中负责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时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名单一致. 1.4 中标人不得在合同期内私下将本项目转包,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追究 其相关法律责任. 1.5 中标人必须提交进场施工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给采购人备案,且必 须在采购人所属有关部门办理出入证. 1.6 采购人不提供临设及材料加工场地,临时设施及材料加工由中标人在施 工现场以外自行解决,其费用由中标人自理. 1.7 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一切规章制度,自觉接受检查,无证人员一律不 得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人员不得在采购人宿舍留宿.施工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 入其他区域. 1.8 中标人必须遵守采购人施工现场和人员管理的规定,安全生产,文明施 工. 1.9 中标人应确保施工现场的清洁卫生,建筑垃圾必须当日清理干净,不得 留在现场过夜. 1.10 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需与外部相关的单位协调的问题时,应 自行解决,采购人只负责协助. 1.11 中标人必须注意施工安全,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如因措施不当造 成人身安全或工伤死亡事故,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负责. 1.12 工程施工要求以安全第
一、安全设施自备自负、应达到市劳动保障部 门的安全标准要求. 2.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标准 及有关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合格标准. 2.2 工程竣工验收由中标人、监理人、采购人共同进行,由中标人按广州市 建设规定编制竣工资料、竣工图纸及相关文件(此项费用不再向采购人收取) ,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工程交付采购人使用. 2.3 质保期:按国家现行规定. 3. 资料与归档 3.1 本项目竣工验收后
10 天内提供工程结算书及相关资料统一送采购人审 核,确认后办理结算手续. 3.2 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采购人出具质量保修书;
质量保修书应明确采购人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4. 施工要求与施工管理 4.1 在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每次向中标人发出工程内容的通 知,中标人在收到通知后,应立即进行确认. 4.2 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已经确认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接受采购人或其 委托的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及工地纪律的监督 和管理.
7 4.3 中标人在工程施工期间,须严格遵守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由 于管理不善,导致政府职能部门的罚款和停工整改,由其发生的费用与损失由 中标人自行承担,且采购人保留暂缓支付工程款的权利,以确保文明施工有效 实行. 4.4 中标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建立健全安全制度. 5. 中标人在施工期间,必须建立施工安全用电制度,确保施工用电设备的完好 无损,并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6. 施工工期、条件及要求: 7. 按完成招标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要求,开工日期由中标人收到采购人发出的 开工通知书起计. 8. 整个工程应于合同签订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