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7-07-01 |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 《瑞昌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收到日期:2018 年7月19 日 生效日期:2018 年8月2日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江西华亨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宠物食品研发、 生产、 销售, 并通过中国检验检疫局 CIQ 审核注册的出口型企业.公司位于环境优美、交通便 利的江西省九江市的瑞昌市,总投资超过 1.3 亿元,占地面积
8 万多平方米,建 筑面积
5 万余平方米.现有员工近
400 人,年设计生产能力达 1.5 万吨.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行政处罚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未安装净化装置防止恶臭排放. 公告编号:2018-033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八项及《江西省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规定,处以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罚款
50000 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对公司生产经营方面不存在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对公司财务方面不存在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否√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1、对污水处理场四周栽种吸附力较强的香樟树木,以达到净化空气的效果.
2、对压泥间、A 池和生产车间进行封闭改造,防止异味扩散.
3、安装两套生物净化塔,把车间和污泥间空气净化处理排出.
4、对压泥机压出的污泥进行密封,存量满一车时,及时联系鑫辉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前来清运处置.
5、为了更好的做好环保工作,现已经聘请第三方公司及专家根据公司现状,制作"一企一策"方案,高标准优化公司环境.
(二)整改情况 为了更好的优化企业生态, 履行社会责任,我公司对环保部提出的改进意见 非常重视, 立即组织人员和有资质的公司制定完整的 "一企一策" 项目优化方案. 为我公司环保整改和持续化运行提供技术保障,进一步落实公司环保整改措施, 确保达到环保整改要求. 公告编号:2018-033
五、备查文件目录 《瑞昌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江西华亨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8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