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 2017-07-02 |
2018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 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 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 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12 月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 [此页无正文] 中国・北京 二一九年四月一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