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 2017-07-05 |
1 -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江西省公安厅赣交法规字〔2018〕12 号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江西省公安厅 关于印发《江西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 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公安局,省公路管理局、省公路 运输管理局、 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公司、 省高速公路联网管理中 心、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省公安厅交管局: 《江西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实 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 落实.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江西省公安厅
2018 年6月19 日 (此件主动公开) 文件 -
2 - 江西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 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 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 (国办发〔2017〕73 号) 《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 施意见(试行) 》 (交公路发〔2017〕173 号)精神,严格规范治 超检查和处罚行为, 建立健全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 制,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江西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 理办法》 ,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思想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把维护人民群 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 按照地方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治 超工作的责任主体的要求,以问题为导向,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为我省人民群众出行提供更加安全高效的服 务保障.
二、目标任务 以建立健全路警联合执法协作机制、 完善路警联合治超执法 流程, 实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治超联 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为重点, 通过创新工作机制、 规范执法业务、 强化科技监管, 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推动我省货运车辆 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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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合执法机制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公路管理机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部门要在普通公路、 高速公路、 货运源头等区域全面开展治超联 合执法,按照 分类规范管理、提高执法效能、节约行政资源 的原则,根据实际采取以下工作机制:
(一)定点联合执法 驻站联合执法.对于地处省际,多条国、省道或重要县道交 汇点,货物运输主通道、货车交通量较大的超限超载检测站,各 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 当实行驻站联合执法(认定标准见附件 1,工作流程见附件 2) . 实行驻站联合执法的超限超载检测站, 由属地的交通运输主管部 门、公路管理机构与超限超载检测站所在地公安机关确定后于
2018 年7月20 日前报省交通运输厅,由省交通运输厅与省公安 厅共同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非驻站联合执法. 对于未实施驻站联合执法的超限超载检测 站, 由公路管理机构负责检测和监督消除违法行为, 并通知公安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时到站处理.
(二)流动联合执法 路警流动联合执法.对于未设置超限超载检测站的普通公 路,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部门应建立会商机制. 要不定期开展联合流动检测, 对于故意绕 行逃避检测或者短途超限超载运输情形严重的地区, 要加大联合 流动检测频次. 发现违法超限超载车辆, 应就近引导至超限超载 检测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