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 2017-07-06 |
1 胡健 5,002,500.00 28.48%
2 宁波杰宝 2,394,165.00 13.63%
3 余弓卜 1,587,000.00 9.04%
4 宁波杰赢 1,414,500.12 8.05%
5 杭州科发 1,187,499.44 6.76%
6 成海林 851,000.00 4.85%
8 7 浙江中赢 763,689.00 4.35%
8 宁波科发 734,206.64 4.18%
9 浙江赛盛 702,283.61 4.00%
10 宁波赛伯乐 702,283.61 4.00%
11 杭州赛伯乐 638,440.56 3.64%
12 宁波科发二号 338,372.94 1.93%
13 李爱明 115,000.00 0.65%
14 郭兆滨 115,000.00 0.65%
15 张磊 115,000.00 0.65%
16 谢建军 63,848.08 0.36% 合计16,724,789.00 95.22% 因泰豪晟大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持有博辕信息 4.78%的股权, 本次交易完成 后公司和泰豪晟大合计持有博辕信息 100.00%股权. 公司将以发行股份方式向上述每名交易对方支付全部交易对价.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拟向泰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泰豪集团 ) 、胡健、谢建军、张磊、李峰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30,000.00 万元, 占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 63,795.6518 万元的 47.03%. 其中, 拟分别向泰豪集团、 胡健、 谢建军、 张磊、 李峰分别募集资金不超过 15,000 万元, 8,000 万元、 3,000 万元、3,000 万元、1,000 万元.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 募集配套 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履行及实施. 如果募集配套资金出现未 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情形,公司将自筹资金解决上述需求. 本次交易完成之后,公司和泰豪晟大将合计持有博辕信息 100%的股权.本 次交易完成之后,公司仍无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并且公司的 第一大股东仍然为泰豪集团. 以上为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情况, 现请各位董事就本次交易如下事项进行逐 项审议:
1、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
9 1.1 交易对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标的公司除泰豪晟大以外的其他股东, 具体为胡健、宁波杰宝、余弓卜、宁波杰赢、杭州科发、成海林、浙江中赢、宁 波科发、 浙江赛盛、 宁波赛伯乐、 杭州赛伯乐、 宁波科发二号、 李爱明、 郭兆滨、 张磊以及谢建军. 1.2 标的资产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的标的资产为标的公司 95.22%股权,标的公司各股东持 有标的公司出资额及占注册资本的比例详见本议案 交易方案概述 相关内容. 1.3 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的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以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 资格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联评估 )以评估基准日(指2015 年7月31 日,下同)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经协议各方协商确定.中联评 估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