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 2017-07-06 |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你单位委托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 《邯郸至黄骅港高速公路沧州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 下简称《报告书》)和其它各有关方面意见以及本项目环评 行政许可公众参与公示意见反馈情况,在项目符合产业政策 与产业发展规划、选址符合区域土地利用规划等前提下,原 则同意《报告书》结论.你单位须严格按照《报告书》所列 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选址选线、环保对策措施及要求实 施项目的建设.
二、邯郸至黄骅港高速公路沧州段主线起自东光县城南 连镇北与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段相接处, 经过南皮县、 盐山县、 孟村县,终于海兴县青锋农场东侧与沿海高速相接处,全长 124.027km,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 120km/h.孟村连接线起 自孟村南互通南侧与辛霞线相接处,终于与孟村东外环相接 处,全长 11.6km,双向
2 车道,设计时速 60km/h. 该项目符合《2020 年河北省高速公路建设规划》.河北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了该工程的选址意见书,同意项目 选线.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和河北省林业厅分别出具了相关意 见,原则同意项目穿越海兴湿地和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 区.
三、项目须实施清洁生产,减少各种污染物的产生量和 排放量.同时,你单位在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 《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并重点做 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加强施工期管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各项 环保措施落实到位.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各类施 工机械工作时间,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 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有效控制施工扬 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弃物,防止施工废水、 扬尘、固废、噪声等污染环境.
2、营运期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落实好降噪措施, 确保敏感目标满足相应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服务区、收 费站等服务设施不设置采暖锅炉,食堂油烟经处理后达标排 放,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处理后回用或达标排放,固体废物 妥善处置.强化环境风险防范,要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 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涉水河道桥梁两侧设置防撞护栏 和防落网,新建南运河大桥桥面设径流收集设施,两侧设置 事故池.
3、加强沿线生态保护工作 (1)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临时工程尽量布置在永久占 地范围内,施工便道尽量利用既有道路.施工前剥离表土, 集中堆放,用于后期的绿化覆土及复垦.施工结束后及时对 施工场地、取(弃)土场及沿线站场等采取生态修复措施. (2)禁止在保护区范围内布设施工营地、取、弃土场, 需要铺设临时道路时采取"钢栈桥+施工钢平台"方案,不 得采用填筑施工便道方案.合理选择施工工段,避开雨季施 工,避开保护区鸟类繁殖和迁徙季节施工.
(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 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 "三同时"制度,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