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 2017-07-07 |
2 季度)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发起设立的 郑州德润黄金海岸项目特定资产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以下简称"本计划" )于2011 年3月4日依法成立,信托期 限2年, 本计划信托总规模为人民币
3 亿元.
本公司为本计划设 立了信托专户. 银行户名: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东三环支行 银行账号:110061575018010003374 本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本计划
2011 年第
2 季度信托 事务管理事宜. 本公司对报告全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一、项目运行情况
(一) 自本计划成立起至本日, 本公司作为受托人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谨慎管理,忠实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计划信 托文件的规定.
(二)自本计划成立起至本日,本公司按时对河南德润置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润置业" )的经营状况进行了解,对特
2 定资产的相关数据和信息进行收集、分析、整理,从目前获取的 有关信息中,未发现可能对本计划产生不利影响的异常情况,本 计划目前进展正常.
(三)鉴于黄金海岸一期项目已于
2011 年第
2 季度进入销 售期,根据相关协议约定,我公司配合德润置业办理了黄金海岸 一期项目涉及的三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第二顺位抵押的解押手续.
二、资金使用情况
(一) 本计划全部信托资金用于收购河南德润置业有限公司 合法持有的特定资产的收益权. 特定资产为位于郑州市二七区的 三个地块.目前,项目开发进度和进展状况正常.
(二)本公司在银行账户的资金收支情况 1. 截至公告日,本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 亿元. 2. 本计划上述全部信托资金用于收购河南德润置业有限公 司合法持有的特定资产的收益权. 3. 截至本报告期末, 银行账户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1,688.99 元,本季度存款利息为人民币 19,635.99 元.存款利息大部分来 源于办理部分解押期间,德润置业提供的保证金产生的利息收 益.
三、期间收益分配情况 按照资金信托合同, 本计划自成立日起每满一年需向受益人 进行一次收益分配,预计年化收益率为 8.5%.本公司预计于
2012 年3月4日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进行第
1 次收益
3 分配. 届时请您及时核查资金到帐情况.
四、信托执行经理情况说明 本计划现信托执行经理为潘晓政和冯彦庆.
五、其他事项 无. 本公司作为本计划的受托人,将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目 标,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约定管理、运用信托资产,审慎处理本计 划的各项事务. 特此公告. 信托执行经理: 潘晓政 Tel: 010-84868139 Fax: 010-84861532 E-mail: [email protected] 信托执行经理: 冯彦庆 Tel: 010-84861398 Fax: 010-84868154 E-mail: [email protected]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 一一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