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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成,是全降雨量最 少雨区. 2.4 水文特征 (1)水文情况 明溪境内溪网密布,单独流出县境的溪流有
20 条,分别进入相邻的有
8 个县,总 流域 88.4%在境内.从发源地至县界河口,最大河长 48.35 公里,最小河长不足
5 公里. 流域面积在
50 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
16 条,其中 50~99 平方公里的
7 条,100~199 平方公里的
2 条,200~299 平方公里的
4 条,300~499 平方公里的
1 条,500 平方公里 以上的干流有
2 条,河段总长仅 12.6 公里.全县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约为 16.26 亿立方 米(未计入 2.25 亿立方米客水),平均每平方公里相应产水量 95.41 万立方米,1990 年人 均水资源为
13700 立方米,亩均水资源为
9100 立方米.水资源各项指标均高于全国(全 国人均水量和亩均水量分别为
2700 立方米和
1755 立方米)和全省(全省人均水量和亩均 水量分别为
4520 立方米和
5850 立方米)平均水平.全县有两个水系:
1、沙溪水系:有 瀚仙溪、渔塘溪、夏阳溪、黄沙溪、富口溪、胡贡溪等
6 条.
2、富屯溪水系:有姜坊 溪、城岚溪、温庄溪、雷西溪、青瑶溪、画桥溪、盖洋溪、角溪、中溪、夏坊溪等
10 条. (2)渔塘溪 发源于城关乡狮窠村五通凹,流经城关、石珩、沙溪至梓口坊注入黄沙溪,河长
40 公里,流域面积 311.1 平方公里,平均坡降 6.7‰,多年平均流量 8.9968 秒立米,县境 内多年平均径流量 2.84 亿立方米.
5 3 环境功能区划、现状及保护目标 3.1 环境功能区划与环境质量标准 结合本项目的工程特点、三明市环境功能区划以及相关法规文件,确定本项目评价 执行标准如下: (1)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及质量标准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明政(2000)文32 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同意三明市地表水环 境和空气质量功能类别区划方案及达标工作方案的批复》 :项目所在区域为二类环境空 气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其中 HCl 参照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2.2-2018)附录 D 其他污染物 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标准限值见表 3.1-1. 表3.1-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mg/m3 ) 标准来源 年平均 60μg/m3
24 小时平均 150μg/m3 SO2
1 小时平均 500μg/m3 年平均 50μg/m3
24 小时平均 100μg/m3 NOx
1 小时平均 250μg/m3 年平均 40μg/m3
24 小时平均 80μg/m3 NO2
1 小时平均 200μg/m3
24 小时平均 4mg/m3 CO
1 小时平均 10mg/m3 日最大
8 小时平均 160μg/m3 O3
1 小时平均 200μg/m3 年平均 70μg/m3 PM10
24 小时平均 150μg/m3 年平均 35μg/m3 PM2.5
24 小时平均 75μg/m3 年平均 200μg/m3 TSP 日平均 300μg/m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年) 二级标准 日平均 15μg/m3 HCl
1 小时平均 50μg/m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2.2-2018)附录 D
6 (2)声环境功能区划及质量标准 项目选址于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瀚仙镇原红卫药厂内,项目所在区域尚未划定声环 境功能区,项目四周主要为山体及工业企业,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 (GB/T15190-2014)中所确定的各类区域的要求,本 次评价建议项目厂界周边为
3 类声环境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执行 GB3096-2008《声环境 质量标准》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