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racecats | 2017-07-14 |
2 废气 排风扇等 0.4 达标排放
3 噪声 隔声、消声、减振 0.2 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 固废 固废分类收集 0.4 零排放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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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选址及平面布置 项目周边环境关系见附图 2, 项目位于昆山市玉山镇五联路
808 号3号房, 项目北侧为昆山市裕龙电器有限公司厂房、东侧为金之光科技园、南侧依次为 昆山市裕龙电器有限公司厂房、五联路,西侧为在建厂房.本项目周围环境 300m 范围内无敏感点. 本项目租赁昆山市裕龙电器有限公司所属的
3 号标准厂房从事生产活动, 租赁厂房建筑面积 800m2 .具体情况详见厂区平面布置图(附图 3) .
7、产业政策 本项目为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模具制造项目,未被列入《产业结构 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2013 年修正)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 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2015 年本,苏 政办发〔2015〕118 号)中限制、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 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 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 号) 中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 年本)》 中所列禁止、 限制和淘汰类项目, 亦不属于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淘汰和限制 的产业,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 号),本项 目属于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8、生产制度和项目定员 本项目投产后预计员工
20 人.项目年生产
300 天,一班制工作,每天工 作8小时,年运营时间
2400 小时.厂区不提供住宿,食物外包.
9、规划相容性 本项目位于昆山市玉山镇五联路
808 号3号房, 根据昆山市玉山镇总体规
6 划, 本项目位于工业集中区, 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且项目周边无风景名胜区、 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因此,本项目 的选址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与当地规划相容.项目选址合理.
10、与太湖流域管理要求相符性 根据《太湖流域管理条例(2011) 》中
第四章水污染防治第三十四条规定: 太湖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建设公共污水管网和污水集中 处理设施,实现雨水、污水分流.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
5 年内,太湖流域县级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在城镇和重点建制镇的生活污水应当全部纳入公共污水 管网并经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 《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 为:
(一)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 以及其他排放含氮、磷等污染水体的企业和项目;
(二)销售、使用含磷洗涤 用品;
(三)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 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
(四)在水体清洗装 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等;
(五)使用农药等有毒 物毒杀水生生物;
(六)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
(七)围湖造田;
(八)违法开山采石或者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
(九)法律、法 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本项目的建设均符合上述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