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7-07-23 |
9 - 附件台江县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负面清单 序序序序号号号号类类类类别别别别内容 内容 内容 内容 管理措施 管理措施 管理措施 管理措施 法律法规或 法律法规或 法律法规或 法律法规或 政策依据 政策依据 政策依据 政策依据 备注 备注 备注 备注
1 申请主体资格未成年人、 无民事行为 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 为能力人.
包括:1. 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2.不能辨认及不能完 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 神病人;
3.智力残疾经 依法鉴定为无民事行 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 为能力的公民;
4.其他 不予发放烟 草专卖零售 许可证 《民法通则》第十 一条 、 第十二条 、 第十三条《未成年 人保护法》第二条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 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民法通则》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 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 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二条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 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 -
10 - 经依法鉴定为无民事 行为能力及限制民事 行为能力的公民. 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 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第十三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 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 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2 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 或者个体工商户 不得从事烟 草专卖品批 发或者零售 业务,不得以 特许、吸纳加 盟店及其他 再投资等形 式变相从事 《烟草专卖许可证 管理办法》第十七 条2009 年4月15 日 《有外资成分并且烟草零售业态属于 娱乐服务类企业许可证管理事项的批复》:对有外资 成分以提供住宿、餐饮、休闲、娱乐为主要经营的宾 馆、酒店等企业,按照《烟草零售业态分类标准》 (国 烟法【2005】845 号)属于 娱乐服务类 的,不属于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所指的 外商 投资的商业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 . -
11 - 烟草专卖品 经营业务
3 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 务资格不满三年的 不予发放烟 草专卖零售 许可证 《烟草专卖许可证 管理办法》第二十 五条第三项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三)取 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三年的.
4 因申请人隐瞒有关情 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 门作出不予受理或者 不予发证决定后, 申请 人一年内再次提出申 请的 不予发放烟 草专卖零售 许可证 《烟草专卖许可证 管理办法》第二十 五条第四项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四)因申 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烟草专卖行政 主管部门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发证决定后,申请人 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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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因申请人以欺骗、 贿赂 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 烟草专卖许可证被撤 销后, 申请人三年内再 次提出申请的 不予发放烟 草专卖零售 许可证 《烟草专卖许可证 管理办法》第二十 五条第五项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