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达达恰西瓜 | 2017-07-24 |
根据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浙01 执55 号、(2019)浙01 执56 号、(2019)浙01 执57 号、(2019)浙01 执54 号《执行裁定书》, 金山集团将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39,011,5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23%)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司法划转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2019 年1月30 日,根据金山集团的申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受理了其解除 139,011,5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23%)股份的质押 登记业务,上述股份的解除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信息如下: 股东 名称 是否为第一 大股东及一 致行动人 质押股数(股) 质押开始 日期 解除质押 日期 质权人 本次解除 质押占其 所持股份 比例 金山集团 否54,809,067 2018.2.6 2019.1.30 戴云虎 39.43% 金山集团 否3,034,528 2018.3.15 2019.1.30 宋志栋 2.18% 金山集团 否27,987,190 2018.5.2 2019.1.30 朱安敏 20.13% 金山集团 否13,993,595 2018.5.2 2019.1.30 郭少山 10.07% 金山集团 否38,659,214 2018.5.3 2019.1.30 宋志栋 27.81% 金山集团 否528,000 2018.11.23 2019.1.30 宋志栋 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合计 否139,011,594 ― 2019.1.30 ― 100%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金山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 139,011,59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23%;
本次 解除质押股份后,金山集团累计质押股份
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 0%,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0%.
三、股份司法划转完成情况
2019 年1月30 日, 金山集团将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39,011,5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23%)以司法划转方式交付至戴云虎、宋志栋、朱安敏、 郭少山名下,其中向戴云虎交付 54,809,067 股,向宋志栋交付 42,221,742 股, 向朱安敏交付 27,987,190 股, 向郭少山交付 13,993,595 股.
2019 年1月31 日, 金山集团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 《证券过户登 记确认书》,上述股份的司法划转手续已办理完毕. 以上股份交付完成后,转入方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此次交付完成前所持股份 此次交付完成后所持股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戴云虎
0 0 54,809,067 2.85 宋志栋
0 0 42,221,742 2.20 朱安敏 2,320,237 0.12 30,307,427 1.57 郭少山 1,775,200 0.09 15,768,795 0.82 本次股权司法划转手续完成后, 江苏金山环保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不再持有公 司股份,不再属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四、备查文件
1、《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3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 年1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