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 2017-07-27 |
1 - 南审环验〔2019〕16 号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南宁市良庆供水加压站项目(一期)环境保护 验收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 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经现场核查及对有关材料的审查,现批 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南宁市体育路
4 号,本次验收项目一期工程, 供水规模为 10.
0*104 m3 /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清水池、吸水井、 加压泵房、加药间、仓库、机修间、综合楼等配套设施.2008 年10 月20 日,南宁市环境保护局以南环建字〔2008〕347 号对该项 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了批复.项目总投资 3425.58 万元,其中 环保投资 95.5 万元.
二、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广西北部湾环境科技有 限公司对项目整体进行竣工验收监测、调查,并编制《建设项目 -
2 -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 结论指出: 项目基本落实了环境影 响评价报告表及其批复所提的各项环保要求,本次验收监测表明 该项目的各项污染物排放指标均达到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 环保验收要求.
三、我局批准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竣工环境保护验 收申请.项目水、大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需按规定自行组织验 收,完成后该项目即可投入正式运行.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
2019 年3月8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南宁市生态环境局,南宁市环境监察支队,良庆区环境保护局, 广西北部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建设项目科
2019 年3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