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2017-07-29

二 是经区教育局认定的参加国家、省、市主办的各项 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获奖者;

三是参加国家、省、市 教师竞赛获奖单位及个人;

四是在区属学校从事教 育教学工作、在教育一线长期默默耕耘奉献的优秀 教师. 第五条 本奖励办法主要奖励方式如下:

(一)对教育杰出人才.对已确认且为思明区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思明区教育系统教育先进人物及 突出业绩奖励办法的通知 厦思政〔2015〕91 号 思明区教育系统 教育先进人物及突出业绩奖励办法 厦思政文件

03 教育系统在岗(不含已兑现奖励金的外地引进人才) 的国家、省、市级教育人才经任务考核合格后予以 发放相应奖励金;

对新获评的国家、省、市等各层 次教育人才发放相应奖励金.

(二)对教育先进人物.每三年以区委、区政 府名义评选、表彰一批好教师、杰出校长等,发放 相应奖励金,进一步凸显奖励示范效应.

(三)对教职工突出业绩.对区级名师在区域 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如名师工作室、名师发展工 作室、跨校带教、送教讲学等),根据教育主管部 门考核认定的结果,发放相应奖励金.对学校、教 师教育科研成果(课题类、著作类)获得国家、省委、省政府(或同级教育部门、同级教育规划部门) 评定的三等奖以上奖项给予奖励. 教育科研课题包括综合课题和微型课题,课题 必须由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科学规划部门审批立项, 围绕素质教育和学科教学开展的具有前瞻性、创新 性、实用性的研究,研究成果具有可行性,并能在 较大范围内得到推广,取得明显社会效益.著作类 包括个人专著和集体编著,经国家正式出版社出版. 著作要不少于

15 万字,在理论上应具有创新性,在 实践上应具有可行性,对推进素质教育有显著的指 导作用,得到社会和同行的认可,被采用且有较好 的社会效益.

(四)对参加教师教学技能竞赛获奖人员.教 师参加教学技能竞赛获得国家、省委、省政府(或 同级教育部门) 三等奖以上奖项;

参加市委市政府 (或 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师教学技能竞赛获一 等奖以上奖项,予以相应奖励.

(五)对区属学校一线优秀教师.奖励长期在 一线教育教学岗位上兢兢业业、专注于教书育人工 作、在提高学生素质以及提升思明教育品牌度和知 名度默默奉献的教职员工,每年按照区属各公办中 小学幼儿园教师编制数的 20% 人数,下拨相应奖励 金,由学校设置专项奖励项目进行奖励.

(六) 对区教育人才培养对象. 区教育局深化 青 年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 发展工作室――名师工作室 的五级人才培养机制, 强化人才培养选拔力度,从中选拔部分优秀代表, 提供赴高校研修、赴教育发达地区跟岗学习、赴境 外研修培训的机会. 第六条 本奖励办法对奖励对象按不同类型划分 不同奖励标准,具体如下:

(一) 教育杰出人才及先进人物、 荣誉表彰奖励. 奖励标准按照国家、 省、 市、 区 (或同级教育行政部门) 评选级别划分,同一对象同一年度同一类型获奖取 最高奖项(如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同一年度 认定的,取特级教师),不重复计奖;

同一对象跨 年度获奖的取最高奖项进行补差.同一对象同一年 度所获得的专业人才称号与先进人物、荣誉表彰获 奖取最高奖项奖励,不重复计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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