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 2017-07-30 |
180 日治疗仍未结束的,则按该意外伤害发生之 日起第
180 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我们对被保险人所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为限,一次 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保险金额时,本合同终止. 2.4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伤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 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醉酒,斗殴,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 动车;
(6)被保险人因精神疾患导致的意外;
(7)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因上述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退还保险单的现 金价值. 3. 保险金的申请 3.1 受益人 (1)除您或被保险人另有指定外,本合同意外身故保险金和意外残疾保险金 的第一受益人为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其受益额度为索赔当时依本合同 所载贷款合同的约定仍未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第一受益人的受益额度 在任何情况下不超过本合同的保险金额. (2)如意外身故保险金超过第一受益人的受益额度,我们将剩余部分的保险 金给付予由被保险人或您指定的第二受益人. (3)如意外残疾保险金超过第一受益人的受益额度,我们将剩余部分的保险 金给付予被保险人本人,您或被保险人另有指定的除外. 3.2 保险事故通知 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后应当在
10 日内通知我们. 如果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 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 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 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3.3 保险金申请 在申请保险金时,请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意外身故保险 金申请 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贷款合同、还贷收据或证明;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第一受益人须提供单位证明);
(3)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 人的死亡证明;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若申请人与我们对被保险人的死因有争议,双方均有权提请司法鉴定机构 对被保险人进行死因鉴定,另一方应当予以配合. 意外残疾保险 金申请 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贷款合同、还贷收据或证明;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第一受益人须提供单位证明);
(3)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二级以上医院或者由双方认可的医疗机构(或鉴定 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伤残程度的资料或身体伤残程度鉴定书;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 和资料. 以上各项保险金申请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 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3.4 保险金给付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