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2017-08-03

20 万立方米及以上, 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属于年产

80 万立方米胶合板、木质板,按照《建设项 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蒙阴德瑞木业有限 公司委托甘肃宜洁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其 蒙阴德瑞木业有限公司年产

80 万立方 米胶合板、木质板项目 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我公司在接受委托后, 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项目厂址及其周围环境进行了详尽 的实地勘查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核实与分析工作,在此基础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 导则所规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及要求,客观地编制了《蒙阴德瑞木业有限公司年产

80 万立方米胶合板、木质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根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HJ2.1-2016)等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及程序见图 1. 图1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及程序

4、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根据项目的工程分析,项目废气主要为砂光、抛光、贴面、热压、喷底漆、喷面漆、 晾干等废气.拟建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拟建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砂光机、抛光机、热压 机等,噪声值在 75~95dB(A).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胶桶、面粉废包装、胶渣、修芯下 脚料、废液压油、液压油废包装、锯边下脚料、腻子粉废包装、布袋除尘器收尘和职工 生活垃圾. 根据项目的工程分析情况及周边环境特征,确定环境空气的评价等级为二级,地表 水评价等级为影响分析,地下水评价等级为三级,环境风险为简单分析.

5、建设项目初筛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版),拟建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 制类、淘汰类规定内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临沂市现代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临发改政务【2013】168)号

四、木材加工及制 品产业 中 第二类限制类 提出

1、1 万立方米/年以下的胶合板和细木工板生产线 ,本 项目年产

80 万立方米胶合板、木质板,不属于以上限制类条款,属于允许类项目,符 合国家产业政策. (2)选址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临沂市蒙阴县垛庄镇孟良崮工业园

2 号,项目建设用地属于工业用地. 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蒙阴县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 (3)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不涉及 SO2 和NOX 的排放,不需申请废气总量指标;

废水排至垛庄污水处 理厂处理,污染物总量指标纳入垛庄污水处理厂总量指标. (4)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三线一单主要指生态保护红线、 环境质量底线、 资源利用上限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①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内. ②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本次环评的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对周边的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影响 较小,预测结果值均能满足环境质量标准,因此能够满足环境质量底线. ③资源利用上限 本项目不属于资源开采项目,其水、电、能源等利用未突破资源利用上线. ④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项目不在山东省蒙阴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内, 本项目未使用国 家淘汰和限制使用的工艺及设备,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

6、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 本项目建设内容符合环境准入条件和产业定位, 在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能做到 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均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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