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 2017-08-05 |
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0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 6月3日收到实际控制人王华君、吴兰兰夫妇《关于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 函》,具体内容如下: 基于对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近 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为有效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对 公司的投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经结合公司经营情况 及财务状况等因素,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我们提议:
1、建议公司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 众股份;
2、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3、建议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含)人民币10,000万元,不超过(含) 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含)人民币31.832元/股(以提议 日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计算, 具体回购价格、 金额、 期限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研究确定);
4、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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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王华君先生于2018年12月7日至2018年12月28日期间,按照公司披 露的增持计划,增持了公司股份235,903股,成交均价40.492元/股(未除 权除息,除权除息价为18.195元/股).王华君先生及吴兰兰女士在未来 六个月无减持计划.
6、我们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承诺对 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议案投赞成票.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进行认真研究,讨论并制定回购预案,按照 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上述回购事宜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 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