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 2017-08-09 |
1、 投诉中提及的500公顷土地的实测面积是476.5公顷, 其中, 位于波罗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164.7公顷, 缓冲区311.8公顷.
2、 投诉中提及的土地的经营者吉林省利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马某) 因该土地土质构成复杂, 2013至2014年处于探索种植项目期间, 故这两 年未进行种植任何农作物;
后2015年和2016年决定在该土地上种植燕麦草和苜蓿草, 但因出苗率、 成活率非常低, 种植未成功;
到2017及2018 年继续闲置未耕种任何农作物.
3、 经农安县国土资源局确认, 该476.5公顷土地地类是未利用土地, 不是草原地类. 2018年11月18日, 经其塔木镇政府、 九台区水利局联合调查, 举报问题不属实. 九台区其塔木镇2017年共有9家砂场, 2018年有两家砂场按省水利厅和九台区政府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持具备相关行业管理所要求的开采机具 合法资质证明、 技术操作人员上岗证书等手续和其塔木镇人民政府签订了三方协议, 经水利局审批有一家砂场合格. 根据 《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有关规定》 和九台区人民政府2018年6月12日专题会议要求, 九台区域内砂场开采证的审批, 需要以 下程序: 首先, 砂场必须在2018年7月12日前 (主汛期前) , 持相关手续同属地政府、 村委会按相关要求和规定办理三方协议, 逾期将不予办理.然后, 再报 请水利局进行审批, 符合要求后发放开采证. 2018年, 按照相关规定, 其塔木镇政府与鑫汇砂石有限公司、 双赢纳众砂石有限公司签订了三方协议, 其中鑫汇砂石有限公司经水利局核查后, 符合 有关规定, 通过了审批.举报人反映的多家砂场 (包括通利砂场、 双隆全砂场、 泰维砂场、 岳利青砂场等) 负责人协商给村里修路并缴纳9万元保证金, 村 里同意签订三方协议, 但在规定时限内没有提供开采机具资质证明、 技术操作人员上岗证书等手续, 其塔木镇政府未予签订三方协议.不存在以环保为 由进行 一刀切 的现象. 经查, 举报问题不属实. 2018年11月19日经德惠市国土局、 德惠市大房身镇政府联合调查, 群众投诉的地块位于德惠市大房身镇头道村五社、 六社, 地名叫南山, 现 状为荒坡地, 属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 非矿产地和耕地.多年以来 (2004年以前) 就已经作为村集体的取土场, 村集体公益事业用土和村民自用 取土都在此处取土.2004年至2018年期间, 因曹某某为头道村村支书, 公益性事业修建中的确指挥过在投诉人反映地块取土 (非采石) , 所采土 方均无偿用于村、 社维修道路、 铺垫路基等公益事业, 不存在其个人非法牟利问题.取土中未出现村民耕地塌陷、 水土流失问题.按照 《中华人 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无需办理采矿手续, 因此, 举报问题不属实.
2014、 2018年的两次投诉德惠市国土局均已核实, 2014年取土用于头道村5社、 6社修桥、 垫路基、 修便道;
2018年取土用于6社水泥路修建, 两 次取土均为公益性取土, 不存在个人违法牟利问题, 且调查结果当时已回复上访人. 经查, 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第一个问题: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关于草原取土问题: 2018年11月18日, 乾安县草原管理站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 草原上取土问题不属 实.经核实无棣县恒锐通基建设备有限公司施工项目车辆在大遐畜牧场身字分厂家西南草原上碾压草原, 致使草原遭到破坏, 经测量破坏草原 面积13.1457亩. 关于耕地取土问题: 2018年11月19日, 乾安县国土资源局工作现场调查,举报地块在耕地上取土行为属实, 当事人为中国交建松通项目一 工区.2018年11月6日, 乾安县国土资源局动态巡查时发现中国交建松通项目一工区在乾安县鳞字特色农业园区鳞字村耕地上取土, 立即下达 了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 取土面积为9.1544公顷, 地类为一般耕地. 第二个问题: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2018年11月18日, 大遐畜牧场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 扬尘污染属实.高速建设项目在施工运送土 方时, 途经大遐畜牧场遐字分场和身字分场, 线路全长16公里 (其中土路9.8公里, 水泥路6.2公里) .施工方在施工作业时, 都是按事先规划好 的居民区以外行车路线行走, 无论空载、 重载车辆都没有进入村屯行驶.运送土方时, 虽然采取了洒水浇路降尘的办法, 但还是不彻底、 不到位, 导致扬尘污染. 经查, 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2018年11月19日, 长岭县环保局组织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 群众反映的东岭乡海丰村百汇造纸厂实为 长岭县东岭乡百汇商店 .该 商店有一个烧纸二次加工的车间, 主要工艺就是将进来的成卷的烧纸印花后切割再折叠进行包装.并且该车间于2017年6月份到现在处于停 产状态.生产工艺不产生废水, 不存在废水直排问题.但生产期间存在粉尘及噪声问题属实. 经查, 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2018年11月19日, 长春市蔬菜良种繁育中心、 二道区英俊镇人民政府、 二道区农业水利林业局现场进行核查.群众反映的水库位于长吉南 线公路8.5公里雾开河支流大顶子沟东侧.水域面积约1公顷左右, 现存水量约3000立方米左右, 为上世纪70年代地表径流自然形成, 后经人 工修缮成为两个相连的坑塘, 而不是在河道上筑坝修建的两座水库.现由长春市农业机械研究院、 长春市蔬菜良种繁育中心两个单位共有和管 理. 经现场调查以及走访权属单位的管理人员, 该坑塘未有水呈黑绿色和散发刺鼻异味的现象发生.2018年11月24日下午, 英俊镇委托有资 质的第三方对水体透明度进行检测, 数据显示, 东侧坑塘已全部结冰, 冰层厚度13.5cm, 未呈黑绿色.西侧坑塘水体透明度为25.3cm, 未呈黑绿 色.两个坑塘现场检测人员未闻到异味. 两处坑塘, 丰水期水位保持在1/2左右, 枯水期水位不足1/3, 除非遇特大洪水等原因可能导致坑塘中的水外溢, 正常气象条件下不存在水排 入雾开河支流大顶子沟现象.坑塘附近有10户职工房屋, 其中9户已由农场安置上楼, 实际居住1户居民, 该户饮用水源为距离坑塘200米左右 的深水井, 于2016年10月由长春市蔬菜良种繁育中心接入居民家中, 周边距离该坑塘最近的是1公里以外的和平村, 饮用水源为自建水井, 除此 之外周边无其他村屯.同时, 该坑塘有单位和专人维护, 进行封闭式管理, 设置了围栏和警示牌, 不允许饲养、 也没有饲养家禽现象. 2018年11月2日, 接到群众反映此问题后, 二道区英俊镇政府、 长春市农业机械研究院、 长春市蔬菜良种繁育中心对该处实地踏查时未发现 水体水质异常, 并将调查结果由坑塘的权属单位向反映人进行了及时反馈. 一直以来, 二道区英俊镇配合坑塘管理单位及时清理周边垃圾, 并配备了垃圾桶、 垃圾箱等保洁设施, 保证了周边垃圾日产日清.同时, 二 道区英俊镇人民政府已要求坑塘所有权人对坑塘及周边进一步加强治理和管护, 确保坑塘生态良好. 经查, 群众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2018年11月18日, 乐山镇对新立城水库兴中村段西岸进行全面排查, 发现少量农药瓶、 化肥包装袋等垃圾, 垃圾未进入新立城水库, 不存在 直接污染, 但存在间接污染新立城水库隐患.群众反映 兴中村段西岸有大量的农药瓶、 化肥包装袋等垃圾堆积两岸 , 已持续10多年 的情况 基本属实. 2017年, 群众反映新立城水库东侧的问题已彻底解决.针对 兴中村段西岸有大量的农药瓶、 化肥包装袋等垃圾堆积两岸, 已持续10多年 的情 况, 乐山镇政府在新立城水库西岸乐山镇区域内开展了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 成立专业保洁队伍对村屯环境卫生进行了集中清 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