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7-08-15 |
87054448 9 公告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张炜董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以及张炜董 (身份证号: 330724198809034515) 与浙江省 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 债权转让协议》( 协议编号G289-H747-2018-
01、 日期2018年3月6日),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 将其对债务人义乌市宝翔物流有限公司本金4,650,000.
00元及孽息[抵押物为张 功泉、 何秀玲所有的, 位于东阳市白云街道海德公园香山三路2号的房产以及借 款合同规定的其他抵押物等](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 担保债权、 违约金债权、 利 息债权、 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张炜董.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张炜 董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张炜董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 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 或其承继人, 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张炜董履行抵押权项下的债券本金及利息.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电话: 0579-89172849 张炜董联系
电话:17706848488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张炜董 2018年3月2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 1.清单中 担保人 包括保证人、 抵押人、 出质人, 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 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书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 合同编号、 债权金额、 担保 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 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书约定为准.
2、 本公告清单列示截止
2017 年11 月8日的贷款本金余额, 借款人和担保 人应支付给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 罚息、 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 按借款合同、 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 计算, 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 以实际计算为准. 3.若借款人、 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 改制、 歇业、 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 事主体资格的, 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序号
1 借款人名称 义乌市宝翔物流有限公司 担保人 陈文通、 王荷仙、 陈樟智 抵押物或质押物 张功泉、 何秀玲名下的位于东阳市白云街道海德公园香山三路2号别墅 【土地证号: 东阳市国用 (2009) 第2-1号;
房产证号: 东房权证白云字第087424号、 东房权证白云共字第012442号;
他项权证: 东房他证白云 字第076417号】 债务情况 合同编号 201499300借1934 本金 4,650,000.00 利息 相应利息(利息, 罚息, 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按借款合同, 担保合同及中国 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为准)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处置暨公开竞价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拥有长兴南方机电物资有限公司等23笔不良债权, 截至2018年2月28日,债权本金总额为485115717.9元, 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 保证等. 我公司拟对上述债权委托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进行处置, 处置 方式为公开竞价, 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刊登日起20工作日. 交易条件: 要求交易方信誉良好, 具备资金实力, 可承担交易所带来的风 险. 交易对象: 国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符合国家规定的自然人, 且以下人 员不得购买: 国家公务员、 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 政法干警、 资产管理公司工 作人员、 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的律师、 会计师、 评估师等中 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 参与公开竞价方式: 有意竞价者请于公告期内的工作日至杭州市解放东路 9号了解公开竞价程序并领取竞价材料. 在公告期内受理投资者报名和对该资产处置的有关异议和咨询. 联系人: 杨宁维 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