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 2017-08-15 |
三、科技成果转化定价以协议定价为主,成果集中流向企业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定价方式主要有协议定价、挂牌交易、拍卖和评估四种方 式.2017 年,以转让、许可、作价投资方式转化的科技成果
782 项,转化金额 2.86 亿元.其中,采取协议定价方式定价的科技成果 2.02 亿元,占转化金额的 70.6%;
采取挂牌交易、拍卖、评估定价方式定价的科技成果分别为 0.
09、0.
54、 0.21 亿元,占转化金额的 3.2%、19.0%、7.2%.高等学校以转让、许可、作价投 资方式转化的科技成果
646 项,实现转化金额 1.62 亿元,以协议定价方式定价 的科技成果 1.04 亿元,占转化金额的 64.6%;
科研院所以转让、许可、作价投资 方式转化的科技成果
136 项,实现转化金额 1.24 亿元,以协议定价方式定价的 科技成果 0.97 亿元,占转化金额的 78.4%.
2017 年,以转让、许可、作价投资方式转化科技成果 2.9 亿元,99.9%流向 境内,98.5%流向境内企业,科技成果出口竞争力不强.其中流向中小微企业 2.2 亿元,占转化金额的 76.1%;
流向其他企业 0.6 亿元,占转化金额的 22.5%;
流 向非企业单位
380 万元,仅占转化金额的 1.3%.
四、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近六成留归单位,现金奖励是主流
2017 年, 全省高校和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取得收入 9.4 亿元,其中留归单位的 现金、股权收入 5.5 亿元,占成果转化收入的 58.6%,对个人的现金、股权奖励 3.9 亿元,占成果转化收入的 41.4%.个人奖励中 82.8%奖励给研发与转化主要 贡献人员. 高校和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倾向不同.高校收益分配已向个人倾斜. 高等学校取得科技成果转化收入 4.0 亿元,留归单位的转化收入 1.5 亿元,占高 校转化收入的 36.8%,对个人的转化奖励 2.5 亿元,占院所转化收入的 63.2%, 个人奖励中 86.9%奖励给研发与转化主要贡献人员. 科研院所取得科技成果转化 收入 5.4 亿元,留归单位的转化收入 4.0 亿元,占院所转化收入的 74.5%,对个 人的转化奖励 1.4 亿元,占院所转化收入的 25.5%,个人奖励中 76.1%奖励给研 发与转化主要贡献人员. 现金奖励和股权奖励是科技成果转化收入的两种重要收益分配方式.2017 年,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分配以现金奖励为主,实现现金奖励 9.2 亿元,占成果转 化收入的 97.8%.虽然股权奖励能更好地激发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但目前股权奖 励方式未被广泛采用.
2017 年实现股权奖励 0.2 亿元, 仅占成果转化收入的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