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7-08-23 |
15 :00 时-
18 :0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阆中 市四元街
78 号 (地址)获取. 本项目谈判文件有偿获取,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谈判文件售 后不退, 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谈判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 本人身份证明(提交一份加盖本单位鲜章的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介绍信需 注明项目名称).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 年6月18 日10: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 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 寄的响应文件.
十、谈判地点:阆中市四元街
78 号. 十
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阆中市残疾人联合会 通讯地址:阆中市天马寺街 邮编:
637400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
电话:18284156333 -
3 -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皓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阆中市四元街
78 号邮编:637400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
电话:0817-6263583 传真:0817-6263583 -
4 -
第二章 谈判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谈判的供应商数 量和方式 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以 公告形式发布.
2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684000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3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684000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4 联合体 不允许
5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实 质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 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 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 将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应自行衡量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 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 及附加、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 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 表签字确认. 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 求、 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 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 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 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 理. -
5 -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6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 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 业)价格扣除和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或者扣分 (实质性要求) 根据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8%和10%的价 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根据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要求,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 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根据川财采〔2015〕33 号文,对供应商的失信行为给予 6%/ 次的报价累加加成,加成后的报价高于预算的,视为无效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