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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修正) 》 分析, 项目属允许类.
2013 年8月19 日, 神木县发展改革局以神发改发[2013]529 号文予以项目备案;
2014 年8月8日,神木县发展改革局以神发改函[2014]57 号文予以 项目投资主体做了变更;
2018 年5月7日,神木市发展改革局以神发改审函[2018]2 号 文予以项目备案做了延期;
2018 年12 月27 日, 神木市发展改革局以神发改函[2018]264 号文予以项目建设地址做了变更,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② 项目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项目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见表 1. -3-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表 表1 三线一单 符合性 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所在地位于神木市锦界镇沙母河村锦大路西侧
210 国道,根据榆林市投 资项目选址 一张图 控制线检测报告,项目不触及生态保护红线 环境质量底线 项目区 PM
10、PM2.
5、NO2 均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 级标准要求,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 0.
93、0.91 和0.55;
根据环境影响分析,若 能依照本环评要求的措施合理处置各项污染物,则本项目在运营阶段,各项污 染物对周边的环境影响较小,不触及环境质量底线 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能源消耗合理分配,不触及资源利用上线 负面清单 本项目属于 F5266 机动车燃气零售,不属于负面清单内禁止新建、扩建产业 ③ 多规合一 符合性分析 项目与榆林市 多规合一 符合性分析见表 2, 多规合一 控制线检测报告见附件. 本项目与榆林市 多规合一 符合性分析 表2控制线名称 本项目 《榆林市投资项目选址 一张 图 控制线检测报告》检测结果 备注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该项目涉及限制建设区, 建议与国土 部门对接 项目土地文件正在办理中 城镇总体规划 符合 /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符合 / 生态红线 符合 / 文物保护紫线 (县级以上保护单位) 符合 / 基础设施廊道控制线(电力类) 符合 / 基础设施廊道控制线 (长输管线类) 符合 / 基础设施廊道控制线(交通类) 符合 / 综上,项目符合榆林市 多规合一 要求,满足生态红线管控要求. ④与 《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全市LNG加气站布点的通知》 (榆政办函 〔2015〕 79号)符合性分析 依据 《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全市LNG加气站布点的通知》 (榆政办函 〔2015〕 79号)文中第四条,布点调整优化 根据各县大陆实际情况,原则同意市发改委提出的对 《榆林天然气液化产业发展规划 (2016-2020年) 》 LNG加气布点调整优化的意见对子州、 -4- 吴堡、清涧县……各县区要根据本次调整优化意见进一步加大行业管理力度,防止重复 建设,恶性竞争,确保产业健康发展 ,第三条: 神木、府谷(省管县)和靖边县(扩 权强县)的LNG加气站布点优化调整,由各县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进行合理规划;
其余县 区县要严格按照《榆林天然气液化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及本次优化调整后的 布点规划进行管理,如调整规划需报市政府批准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神木市锦界镇沙母河村锦大路西侧,神木市发展改革局予以项 目备案,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全市LNG加气站布点的通 知》(榆政办函〔2015〕79号)的要求. ⑤与《天然气利用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天然气利用政策》(2012年第15号令)政策,优先类 城市燃气中的第3条: 天然气汽车(尤其是双燃料及液化天然气汽车),包括城市公交 车、 出租车、 物流配送车、 载客汽车、 环卫车和载货汽车等以天然气为燃料的运输车辆. , 项目加气站是为以天然气为燃料的运输车辆使用, 属于 优先类 , 符合天然气利用政策. ⑥ 项目与《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符合性分析 项目建设应符合《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相关要求.条例中要求:项目距国道不少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