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7-08-25 |
1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 发行人领导成员承 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的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 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有关要求,对本期债券发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进行了充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 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 做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 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 自行负责.
2019 年第一期广安鑫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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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重要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 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 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 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 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 债券名称:
2019 年第一期广安鑫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 债券(简称
19 广安鑫鸿债
01 ) .
(二)发行总额:人民币
4 亿元.
(三)债券期限:7 年期.本期债券设置提前偿还条款,即在债 券存续期的第
3、
4、
5、
6、
7 年末, 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 20%、 20%、20%、20%的比例提前偿还债券本金.
(四)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本期债券通过中 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应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充分协商后确定.本期债 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五) 发行方式及对象: 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 集中配售的方式, 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 另有规定除外) 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 行. 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部分的发行对象为在
2019 年第一期广安鑫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3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除外) ;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部分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公 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 另有规定除外) .
(六)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实名制记账式债券.投资者认购的 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总登记托管, 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分托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