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 2017-08-27 |
4 楼第
6 开标 室举行开标仪式.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日照市人民医院 地址:日照市泰安路
126 号 联系人:丁兆彬 联系
电话:0633-3365088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日照市济南路
257 号 联系人:安慧、孙绪文、匡娜 联系
电话:0633-2295568 项目名称:日照市人民医院手术室监控对讲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WT-RZCG2016-1435 第 5页 共49页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1.适用范围 1.1 本询价采购文件(简称采购文件)仅适用于采购文件
第一章《询价邀请函》中 所叙述的日照市人民医院手术室监控对讲机采购项目. 2.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日照市人民医院.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2.3 供应商系指响应本次招标、参加报价竞争的的法人单位. 2.4 询价小组系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负责组织,由采购人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 成交供应商的临时组织. 2.5 成交供应商系指由询价小组评审确定的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 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资格的供应商. 2.6 采购文件中的 甲方 系指本项目的采购人, 乙方 系指本项目的成交供应 商. 2.7 上一年度是指从上一年
1 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两年度是指从 上两年
1 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此类推. 2.8 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政府招标信息发布网站公告(山 东政府招标网、日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政务网、日照政府采购网). 2.9 原件系指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供应商所在地公 证处出具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复制件公证书. 3.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时间单位及货币种类 3.1 采购文件、报价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之间有关招标活动所有书面形式 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3.2 供应商可以在报价文件中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数据或资料,但是必须提供由 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简体中文译文,并以简体中文译文为准,否则视同未提供该数据或 资料. 3.3 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报价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项目名称:日照市人民医院手术室监控对讲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WT-RZCG2016-1435 第 6页 共49页3.4 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采购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 天 、 日 均指日 历天. 3.5 采购文件及报价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 4.投标费用 4.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价的有关费用. 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合格的供应商 5.1 本次招标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报价. 5.2 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文件
第一章《询价邀请函》中的相关要求. 5.3 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 5.4 在以往的招标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5.5 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山东省、日照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5.6 采购文件的其它规定和要求. 6.报价有效期 6.1 报价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报价截止时间起
60 个工作日. 在此期间, 凡符合采购文 件要求的报价文件均保持有效;
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将受采购文件约束,如供应商被授予 合同,供应商不得拒绝. 6.2 原定报价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供 应商提出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 6.3 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 6.4 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并撤回报价文件而不被没收保证金.接受延长报价有 效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报价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保证金有效期. 6.5 因延长报价有效期造成供应商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给予赔偿, 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报价有效期的除外. 6.6 本须知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