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7-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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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点问题.
4 1.申请人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请申请人:(1)说明前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原因,是否及时履行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是否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补救;
(2)说明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计 划和进度安排;
(3)说明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效益是否达到预期并说明 原因.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4 2.申请人本次拟募集资金不超过 336,432 万元用于 5G 承载网络系统设备研发及 产业化等五个项目.请申请人:(1)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和投资构 成, 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是否存在董事会前投入, 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合理性;
(2)说明本次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的进度安排;
(3)说明本次 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及前次募投项目的联系与区别, 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建设 的必要性、合理性及可行性,结合现有产能利用率、产销率等说明新增产能的消 化措施;
(4)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过程及谨慎性.请保荐机构核查并 发表意见.12 3.2018 年9月30 日申请人货币资金、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长期股权投资账面金 额分别为 45.23 亿元、2.20 亿元及 6.12 亿元.请申请人:(1)说明报告期至 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情况,并结合公司主营业务, 说明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 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 (包括类金融业 务,下同)情形,同时结合最近一期末货币资金的构成及主要预计用途,并对比 目前财务性投资总额与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和公司净资产水平说明本次募集资金 量的必要性.(2)结合公司是否投资产业并购基金及该类基金设立目的、投资 方向、 投资决策机制、 收益或亏损的分配或承担方式及公司是否向其他方承诺本 金和收益率的情况, 说明公司是否实质上控制该类基金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其他方出资是否构成明股实债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69 4.请在募集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部分,结合可转债的品种特点、转债票面利 率与可比公司债券的利率差异、 转股价格与正股价格的差异等, 充分提示可转债 价格波动甚至低于面值的风险.82 5.报告期内,公司受到多项行政处罚.请申请人以列表的方式说明简要情况.请 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结合上述情况就本次发行是否符合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3 理办法》 第六条第
(二) 项、 第九条、第十一条第
(六)项的规定发表明确意见, 涉及内部控制的部分,请申报会计师一并发表意见.83 6.请申请人说明公司对外担保是否符合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规定.请保荐机构和申请 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89 7.请申请人说明下一代宽带接入系统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信息安全监测预警 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土地的进展情况. 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