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 2017-09-09 |
然而它们大都分 布在内地各省份交界处的偏远区域,并不真正濒临国家边界线.所以在清人观念中并不把苗疆、 夷疆等视同狭义的边疆.可以认为,它们具有 内部边疆 的性质.属于内部边疆者,还应当包 括羌、壮、侗等非临边族群的土司各部
1 .所以内部边疆就是府厅州县辖境内的诸多非临边土司. 它们虽然多位于 内地十八省 的境域之内,却仍与真正的 内地 存在很大差别. 与构成 内部边疆 的非临边土司各部相对应,当然还存在为数不少濒临国家边界的土司. 它们就属于清代官书中狭义边疆,也就是 外部边疆 的范围.不过狭义边疆或外部边疆又远不 止以临边土司的形式存在. 它还包含着内地十八省之外的一大片国土. 其中最显赫的是被列入 外藩 的内蒙古六盟、外四盟蒙古各部、青海蒙古、伊犁将军所部蒙古等.哈密、吐鲁番的回部, 曾享有与外藩几乎同等的待遇
2 .西藏、南疆各回部、川西各番部虽从未被视为 外藩 ,但在中 央,仍由参办外藩诸部事务的理藩院负责署理其地政令
3 ,故理应归入外部边疆.所以外部边疆 由外藩、地位颇低于外藩的临边土司各部,以及处于此二者之间的西藏、南疆各部等构成.黑龙 江、吉林、奉天(辽宁)虽在清末改设行省,但总体上仍被看作是狭义边疆的一部分. 除内、外札萨克蒙古相对于 内八旗 而言被称为 外藩 ,清代官私文献也经常在非常宽 泛的含义上使用该词.西域平定后入附清朝的左右哈萨克、布鲁特(即吉尔吉斯) 、巴达克山、 浩罕、博罗尔(即唐代大小勃律,在今克什米尔)等部,就被乾隆认为 俱属外藩 ,亦称 新 附外藩
4 .他甚至把朝鲜也 列在外藩
5 .而所谓 外藩诸贡,梯山航海,不可殚记
6 ,其所 指就更带广延性了.惟若考其用语,满语官方文献称内地行省为 外部地区 (tulergi golo) ,即 与京师以及直隶省相区别的 外省 ;
而上述同一语词 tulergi golo 在 理藩院 的满文名称 (tulergi golo-bi dasara jurgan,译言 对外部地区[从事]治理的部门 )里又被汉译为 外藩 .可见清代将 它统治下的土地人民分为内藩、外藩和内地十八省,是汉文化影响下的结果.但是 外藩 在语 义上的含糊性,在清朝受西方列强驱逼而被迫进入国际条约体系之时,就变得更有加以澄清的必 要了.在晚清人如龚自珍、魏源、何秋涛等人的著述里,往往把内外札萨克蒙古等由 外藩 改称 内藩 ,而将前者移用于清朝国境外的 朝贡诸国 .有时连 鄂罗斯 竟然也被纳入 外藩 范围7. 正是遵循着上述趋势, 清末民国时人陈澹然分述中国 军势 , 把京师直省以外之地分为 内藩 、 内属 和 外藩 三部分.他说的 外藩 ,相当于 一统志 里的 朝贡各国 ,也就是 清版图之外的各邻国.他说的内藩,含 内外诸蒙古、西藏诸番、青海诸番、贺兰诸部、伊犁诸
1 清人曰: 土官之设虽沿明制,然明时纲纪不振,诸土官或鱼肉苗民,或弁髦王法.朝廷姑息成风,多置之度 外,与唐宋羁縻之州无异.今各土官畏威怀德,奉法惟谨.自金川荡平以来,安屯置戍,永为乐土.又定诸司 轮年入觐之制,而优其章服,以示怀来.此岂前代所可及哉 !见《清通志》卷71, 职官略? 土官 .
2 凡诸回旧若哈密、辟展、吐鲁番,则爵其长而领以札萨克,如蒙古之制 ,见《清通典》卷26, 职官 .故 吐鲁番、哈密回部王公与内外札萨克蒙古王公一同被列入官修的《外藩蒙古回部王公表传》 .理藩院对两部内 的刑事案件,亦曾用蒙古律来审理.参见达力扎布: 《清代审理哈密和吐鲁番回人案件的两份满文题本译释》 , 《中国边疆民族研究》第七辑,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