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7-09-14 |
8 小时 或以上,每8小时延误可获赔偿 HK$250. 取消或缩短旅程 被保险人因法庭传召履行陪审团任务或被保险人及其直系家 庭成员或紧密业务夥伴遭遇身故、严重疾病或严重身体受伤, 导致取消或缩短旅程或出发前十天内因住宅遭受水灾或火灾 严重损毁而不能成行.被保险人可就不能取回之旅行团费或订 金获得赔偿. 个人责任 被保险人因意外导致他人身体受伤或他人财物损失而需负上 法律责任.驾驶或租用汽车、飞机或船只引致的责任不在受保 围之列. 此项保障不适用於
18 岁以下之人士 严重烧伤 被保险人遭受三级程度烧伤且烧伤部分达身体表面面积 5%或 以上,均可按保单受伤程度表列内容获得赔偿. 家居爆窃 被保险人在外出旅游期间,其住所在空置情况下遭暴力进入及 爆窃而导致家居物品或个人财物失窃或破损. 自动延长保期 如因「行程延误」属保障内提及的事故而导致延迟返港日期, 可获免费自动延长保障期,最长可达
10 天. 免费
24 小时全球紧急支援服务 医疗支援服务: 紧急医疗撤离及有关送返、安排亲友探望、安排未成年子女返 港、代垫入院按金担保. 其他服务: 紧急票务安排、找寻寄运行李服务、律师转介服务、旅游签证 资料、翻译人员转介服务、领事馆资料、医疗服务/谘询/入院 安排转介. 多次旅程保障 为经常旅游人士提供最全面保障,只需一次投保,便可享有无 限次旅程保险保障,每次旅程最长保障期不超过
90 天. 收费表 单次旅程保期 * 最长投保期为
182 天. * 受保年龄:6 星期至
85 岁. 保期 单次旅程保期保费(HK$) 至尊 计划 超级 计划 优越 计划 被保险人 1-3 天200
123 98 4-6 天252
143 110 7-10 天333
192 151 11-18 天390
250 208 19-25 天430
313 253 26-31 天500
372 307 每7天或不足
7 天152
76 36 被保险夫妇 1-3 天360
221 176 4-6 天454
258 198 7-10 天599
346 272 11-18 天702
450 374 19-25 天774
563 455 26-31 天900
670 553 每7天或不足
7 天275
138 65 被保险人及子女 (父或母+18 岁以下不限数目子女) 1-3 天300
185 147 4-6 天378
215 165 7-10 天500
288 227 11-18 天585
375 312 19-25 天645
470 380 26-31 天750
558 461 每7天或不足
7 天228
115 55 被保险夫妇及子女 (父母+18 岁以下不限数目子女) 1-3 天460
283 225 4-6 天580
330 253 7-10 天766
442 347 11-18 天897
575 478 19-25 天989
720 582 26-31 天1,150
856 706 每7天或不足
7 天350
176 83 三个月保期(多次旅程) * 每次旅程最长保障期不超过
90 天*受保年龄:6 星期至
85 岁. 三个月保期(多次旅程)保费(HK$) 被保险人 至尊计划 超级计划 优越计划 1,580
928 680 全年保期(多次旅程) * 每次旅程最长保障期不超过
90 天. * 受保年龄:18 岁至
65 岁. * 家人同时投保,可享九折优惠. * 团体优惠 (只适用於一年期保单):
4 人或以上,可享九折优惠.
10 人或以上,可享八五折优惠. 全年保期 (多次旅程)保费(HK$) 被保险人 至尊计划 超级计划 优越计划 2,890 1,688 1,380 一般除外责任 本保险不负责以下引致的损失: ? 战争、类似战争的行动,恐怖主义活动、内战、叛变、罢工、暴动,或由於核子武器游离幅射,核子燃料或其燃烧 L-AH-EC-02-112013-E P. 3/6 后产生的废料所致幅射能的沾染.上述核子燃烧包括自发 的核子分裂在内. ? 任何非法行为或活动. ? 从事专业性质的运动或比赛,或可使被保险人从而获得收 入或酬劳之运动. ? 除特别声明外,所有危险性之运动或活动皆不获得保障. ? 被保险人自愿招惹不必要之危机(为企图拯救别人之生命则 除外)或在神志正常或精神失常的情况下自杀、自毁、蓄意 自残或做出任何企图威胁自身安全的行为 . ? 怀孕、分娩、难产、堕胎或流产. ? 因被保险人的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或被袭击、神 经失常、酗酒、吸毒或滥用药物(该药物非由注册医生处 方者)、长期休养或疗养和非因意外令身体受伤而须进行 之牙齿护理治疗. ? 参与任何空中飞行活动,从事空中飞行工作(以旅客身份 乘搭由航空公司或注册商业公司拥有和控制的注册航班机 除外). ? 任何性病或由於 HIV(人类免疫力缺乏症病毒)及/或与 HIV 有关的任何疾病,包括爱滋病(获得性免疫缺损综合症)及/ 或其任何突变衍化物或变种. ? 投保前已存在之伤病. ? 参与演艺表演或电影及电视制作. 主要不承保项目 1. 医疗费用: ? 在本港医治之医疗费用(回港覆诊费用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