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7-09-18 |
31 18 铝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生产设备要求及评价方法
31 18.1 细目与分值
31 18.2 通用要求
31 18.3 船体加工设备
32 18.4 机加工设备
32 18.5 涂装设备
32 18.6 其他设备及工具
32 19 纤维增强塑料船舶生产企业生产设备要求及评价方法
32 19.1 细目与分值
32 19.2 通用要求
32 19.3 船体加工设备
33 CB/T 3000―XXXX IV 19.4 机加工设备
33 19.5 涂装设备
33 19.6 其他设备及工具
33 20 木质渔业船舶生产企业生产设备要求及评价方法
33 20.1 细目与分值
33 20.2 通用要求
34 20.3 船体加工设备
34 20.4 机加工设备
34 20.5 其他设备及工具
34 21 管理要求及评价方法
34 21.1 细目与分值
34 21.2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4 21.3 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34 22 安全生产、节能环保、职业健康和社会责任要求及评价方法
35 22.1 细目与分值
35 22.2 安全生产
35 22.3 环境管理体系
35 22.4 能源管理体系
35 22.5 节能减排管理制度和措施
35 22.6 建设项目验收
35 22.7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35 22.8 社会责任
36 23 渔业船舶生产企业补充要求及评价方法
36 23.1 细目与分值
36 23.2 渔捞设备
36 23.3 渔获冷冻冷藏和保鲜
36 23.4 其它要求
36 CB/T 3000―XXXX V 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与CB/T 3000―2007相比,主要有下列变化: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
――调整了评价要素的评分分数(见7.5.1.2,2007版6.5.1.2);
――删除了注册资本金(2007版7.4);
――增加了建造技术能力要求及评价方法(见第9章);
――增加了技术创新和产品要求及评价方法(见第10章);
――改写了管理要求及评价方法(见第21章,2007版第8章);
――增加了安全生产、节能环保、职业健康和社会责任要求及评价方法(见第22章). 本标准起草单位:XXX、XXX、XXX、XXX、XXX.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XXX、XXX、XXX、XXX、XXX. 本标准于2007年首次发布为CB/T 3000―2007. CB/T 3000―XXXX VI 引言本标准是为规范船舶生产企业的行业管理编写的. 本标准按照船舶生产企业所生产船舶的类别、 生 产能力和技术水平对企业进行分级分类, 规定了船舶生产企业应具备的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相应的评价 方法. 本标准规定的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具有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3)具备与所申请生产船舶相适应的生产场地、设施、设备、工装和试验检测设备;
4)具有一定数量且参加船厂进行正常生产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熟练技术工人;
5)具备与所申请生产船舶相适应的标准、规范及其它技术文件;
6)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环境、质量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已有规定的,依照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执行,本标准不 再重新规定. CB/T 3000―XXXX
1 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船舶生产(包括建造、改装)的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其 评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对各级各类从事钢质、铝质、纤维增强塑料和木质船舶生产企业具备的生产条件的评价. 从事其他材质船舶生产的企业具备的生产条件的评价可参照采用. 本标准所称 船舶 系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 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 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的规定应该进行法定检验、登记以及出口的各类排水型或非排水型、机动或非机 动的船、艇、潜水器以及海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