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 2017-10-02 |
三、掌握从事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临床研究能力和临床教学能力.
四、掌握
1 门外国语,具有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具有较好的外语交流能 力,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
五、身心健康. 第二条 培养对象
一、统招入学的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本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
二、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考核优秀转博生 优秀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住院医师规 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通过阶段考核转为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 北京协和医学院专科医师培训细则 -
2 - 第三条 培养年限、时间分配、培养模式及分流
一、培养年限:3-5 年(根据各专科医师培训实施细则) .在规定时间内未达到培养要 求者,按照北京协和医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可申请延长学籍一年.临床专业学位研究 生一般不允许提前毕业.如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学习计划,须提前三个月由研究生提 出申请,导师同意,经培养单位教育管理部门向研究生院递交延期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延期, 不得擅自延期或先延期后报批.延期时间一般为一个学期,如需要再次延期必须重新申请, 延期期间经费自理.
二、时间分配:学位课程学习利用业余时间,临床训练时间按照专科医师培训细则要 求,科研训练时间不少于
6 个月.
三、培养模式:采用理论学习、专科相关临床实践技能训练与导师指导相结合的方式, 以临床训练为主,同时重视学位课程学习以及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的全面培养.临床训练按 照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进行临床实践培养.完成专科医师临床实践培养的内容并 达到要求的研究生,参加学校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合格者获得《北京协和医学院 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
四、分流:
1、延期毕业 (1)在规定培养期限内未完成学位课程学习,不可进入学位论文答辩,可延期培养一 年补修相关学位课程.延期一年修满学位课程学分、成绩合格、达到其他培养要求者,可准 予毕业并申请学位. (2)研究生在规定培养期限内未完成临床实践培养与中期考核要求,不可参加专科医 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可延期培养一年.延期培养一年后完成临床实践培养内容及达到相 关考核要求者,可申请参加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
延期培养一年仍未达到要求者, 可申请结业. (3)研究生毕业当年仍未取得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其他培养环节均达到要 求者,可延期培养一年.延期培养一年仍未取得合格证书者,可对其进行毕业考核和论文答 辩,申请毕业,不授予学位. (4)毕业当年未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其他培养环节达到要求,可延期培养一年.在一 年内修改学位论文并申请重新答辩.重新答辩通过者准予毕业并授予学位;
重新答辩仍未通 北京协和医学院专科医师培训细则 -
3 - 过者则做结业处理,不授予学位. (5)因各种原因延期培养者,延期培养期间不再享受学校住宿、奖助学金等待遇.
2、转学术学位研究生 (1)在培养期限内,由于学科兴趣自愿申请转为学术型研究生,并符合转学术型培养要 求者;
(2)研究生参加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过程考核(出科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并经补考 后仍不合格者,自愿申请转为学术型研究生,并符合转学术型培养要求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