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 2017-10-05 |
一、词语定义及合 同文件 1词 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
1通用条款:是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 ,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 的条款 . 1.2专 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 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 在协议书中约定,具 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以及取 得该当事入资格的合法继承入. 1.4承包人:指 在协议书中约定,被 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 以及取 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 1.5项 目经理:指 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 1.7监理单位:指 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 18工 程师:指 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 同的代表 ,其具 体身份和职权 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 门:指 国务院有关部 门、县级 以上人 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或其委托 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 111合 同价款:指 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 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 同约定完成 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 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 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 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 1.13费用:指 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 日历天数 (包 括法定节假 日)计算的承包 天数 .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入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 1.16竣工日期:指 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 的绝对或相对 的 日期 . 117图纸:指 由发包人提供或 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t图纸(包 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 1.18施 工场地:指 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 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 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 1.19书 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 由文 (包括电报 、电传 、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 电子 邮件 )等 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 1.⒛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 同义务或履行合 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 121索赔:指在合 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 自己的过错 ,而是应 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 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 出经济补偿和 (或 )工期顺延的 要求 . 122不 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 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 (不 扣除休息时间);
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 日开始计算 .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 日或者其他 法定节假 日的,以 节假日次 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 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 间为当 日⒛小时. 2.合 同文件及解释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