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7-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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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571-85063618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19年6月6日 绍兴绍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傅淑华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以及绍兴绍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傅淑华签署的 《债权转让协议》 , 绍兴绍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 经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 (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 担保债权、 违约金债权、 利息债权、 损失赔偿 权) 依法转让给傅淑华.绍兴绍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傅淑华联合公告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傅淑华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 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继承人, 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傅淑华履 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绍兴绍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傅淑华 2019年6月6日注: 1.清单中 保证人 包括保证人、 抵押人、 出质人, 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 告中债务人、 合同编号、 债权金额、 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 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2.本公告清单 列示截止2017年6月11日的贷款本金余额, 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傅淑华的利息、 罚息、 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按借 款合同、 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 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 以实际 计算为准.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 并已由原债权人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 执行费以有关法律文书 确定的金额为准. 3.若借款人、 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 改制、 歇业、 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 请相关承债主体/或主管部 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序号
1 借款人名称 浦江县白马锁业有限公司 担保人信息 浙江省浦江金垒有限公司、 江西天丰铜业有限公司、 张永清、 郑鲜凤、 张庚兴、 周玉兰、 周晓明 债务情况 币种 人民币 本金 (万元)
1000 利息 (万元) 259.53 担保方式 保证 备注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郑建美债权转让暨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郑建美的债权转让 协议,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借 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郑建美, 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 和担保人.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借款人、 担保人的承继人向郑建美履行还 款义务 (若借款人、 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 改制、 歇业、 吊销营业执照或者 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 请相关承债主体、 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 清算责任) . 注: 具体本金、 利息金额以法院判决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郑建美 2019年6月6日 单位: 人民币 元 基准日: 2019年4月30日 序号
1 债权资产 浙江省诸暨市勇 峰轴瓦有限公司 借款合同
85052016280087、
85052016280257 未偿本金 12879757.78 担保合同 ZB
8505201328021301、 ZB
8505201500000013、 ZB
8505201600000132、 ZB
8505201600000133、 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