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7-10-18 |
经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常务会审定同意,2016 年9月9日重 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江津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 发了《关于规范我区居民天然气安装收费标准的通知》(津发改委 〔2016〕187 号).根据该通知,江津区范围内居民天然气安装收费 标准进行了规范调整,新收费标准从
2016 年10 月1日起执行.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规范的主要内容 根据《关于规范我区居民天然气安装收费标准的通知》 (津发改 委〔2016〕187 号),规范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居民天然气安装收费标准
1、各镇街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居民天然气安装收费实行包干到户 价(含初装费、气表).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神州天然气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神州")涉及的燃气特许经营区域双福街道、 公告编号:2016-007 白沙镇、 德感街道等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居民天然气安装收费包干到户 价最高不超过 3,480 元/户;
西湖镇、吴滩镇等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居 民天然气安装收费包干到户价最高不超过 3,980 元/户.
2、建制镇(街)城镇规划区以外撤并的原乡镇政府所在地居民 用户以及经区政府批准建设的新村居民点(含集中搬迁安置点)居民 用户天然气安装实行包干收费,最高不超过所在建制镇(街)城镇规 划区收费标准的 10%.其余居民用户天然气安装收费,在所在建制镇 (街)城镇规划区安装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可暂通过与居民协商,或 者由村民委员会按"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其增加的费用;
待条件成 熟时,再予以核定.
3、其它服务性收费仍参照《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天然气安装 及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00〕409 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执行时间 新收费标准从
2016 年10 月1日起执行. 该标准执行前已签订安 装合同的仍按照原有合同约定执行.原《重庆市江津区物价局关于天 然气安装收费标准的通知》 (津价〔2009〕
42、
43、
44、
51、
52、
53、
54 号)同时废止.
二、本次规范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本次江津区居民天然气安装收费标准比原先执行的收费标 准进行了下调, 这将对子公司重庆神州居民天然气安装业务利润产生 直接不利影响.但从长远发展看,天然气安装收费标准的下调,有利 于增加居民用户使用天然气的积极性,从而增加天然气使用量,为公 公告编号:2016-007 司增加天然气用户和天然气销售量创造有利条件.
三、备查文件目录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江津区经济和信息化委 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我区居民天然气安装收费标准的通知》 (津发 改委〔2016〕187 号) 特此公告. 神州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9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