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7-10-19

8 答疑与澄清:采购文件收受人如认为采购文件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应当 在收到采购文件三日内(以到达为准)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 面解释、澄清或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逾期则不予接受质疑;

书面 质疑应当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并提供原件;

书面质疑的提交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招 标采购单位在质疑截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需要回复的内容由招标代理 单位书面回复,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

答疑的内容构成采购文件组成部分.

9 采购文件的补充、修改、澄清: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截止日前需要对采购文 件进行补充或修改、澄清的,可以对其进行补充或修改、澄清,并通知投标 单位;

采购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10 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组成;

商务文件、技术文件 合订成一册;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1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起

90 日.

12 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所列内容;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公告所列内容;

13 开标时间:见招标公告所列内容;

开标地点:见招标公告所列内容;

14 开标现场: 1.投标供应商应在开标会现场提交下列材料: 1.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投标的情形须提供)、投 标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件,均为原件;

1.2 由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资金收缴通知书.

15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6 采购信息公告(公示)媒体: 与本次采购有关的信息(包括招标公告、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中标公 告等)公告的媒体有: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临沂市政府采购网、临沂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17 中标通知书:随中标公告同时发出.

18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 第8页第48 页19 付款方式:见总则付款方式所列内容.

20 项目完工时间:见总则设计周期所列内容. 第9页第48 页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

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 2.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临沂市规划局.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建大建设项目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2.3 投标供应商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单位. 2.4 评标委员会系指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负责组织,由采购人和山东政府采购专家 库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人的临时组织. 2.5 中标人系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 争实力最优,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供应商. 3.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及货币种类 3.1 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供应商之间有关招标投标所有书面 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下同)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使用简体中文. 3.2 除采购文件中另行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3 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 4.投标费用 投标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5.1 本次招标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5.2 投标供应商必须满足本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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