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 2017-10-20 |
107 二
十、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27 二十
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47 凯石涵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
1 次更新)
5 二十
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148 二十
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52 二十
四、备查文件
152 凯石涵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
1 次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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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绪言 《凯石涵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本招募说明 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法》 )、《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 《流动性规定》 ) 、 《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凯 石涵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凯石涵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 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作出投资决策 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 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 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 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 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 阅基金合同. 凯石涵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
1 次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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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凯石涵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指凯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或本基金托管人:指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证券经纪商:指为本基金提供证券经纪服务的证券公司.本基金的证券经纪 商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 :指《凯石涵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凯石涵行业精选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7、招募说明书、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凯石涵行业精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8、证券经纪服务协议:指《凯石涵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证券经纪商服 务协议》及对该服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