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2017-10-22

电话:0371-63835199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岗杜北街

16 号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静、李梦洁 联系

电话:0371-66681093 联系地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 15F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

10 公司(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

200 米路南)

18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按照各标段采购预算价的 1.5%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 付. 注:若招标文件中内容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内容为准.

11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

第四章中所述的货物需求及其技术指标 要求. 2.定义 2.1.采购人:前附表所述,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 位、团体组织. 2.2.代理机构: 依法受采购人委托代理组织政府采购活动的执行机 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3.合格供应商: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和设备生产能力 5)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6)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内容 2.4.中标人:接受中标通知书,最终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2.5.投标文件: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文件. 2.6.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合同,拟向采购人提供货物的法人、其 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7.货物:按照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向采购人提 供货物(包括设备附件、备件、培训、维修和其他类似服务).

12 3.投标费用 3.1.无论投标过程中作法和结果如何, 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 活动自身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组成 4.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四章货物需求及其技术指标要求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评标办法 4.2.除4.1内容外,采购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 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 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4.3.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 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两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 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 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应商的投标文 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 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 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 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澄清

13 5.1.供应商应在收到招标文件两天内, 将需要答疑的问题发传真并 E-mail 至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供应商, 供应商在收到 该澄清文件后应于1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澄 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对招 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6.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供应商, 供应商应于 收到该修改文件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 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6.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 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 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6.4.为使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 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 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 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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