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会说话的鱼 | 2017-10-25 |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0 元;
对个人持股
1 年以内 ( 含1年) 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0 元,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 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 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 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 负为: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 ( 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 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
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1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 (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 QFII )和非居民企业股东,公司根 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 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 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按10% 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 0.09 元. 如该类股东取得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 ( 安排)待遇的,可按 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