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2019-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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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ANVEST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GROUP COMPANY LIMITED 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於 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381)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全年业绩公告摘要财务摘要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2015年2014年变动收入(千 港元) 1,184,536 793,967 +49.2% 其中: 售电及垃圾处理费收入(千 港元) (1) 581,128 541,946 +7.2% 毛利(千 港元) 439,324 342,321 +28.3% EBITDA (千港元) 511,844 407,985 +25.5% 年内利润(千 港元) 288,895 208,359 +38.7%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利润(千 港元) 272,001 191,038 +42.4% 每股基本盈利(港 仙) (2) 13.6 12.7 +7.1% 经营项目所得现金(千 港元) (3) 311,530 307,920 +1.2% 附注: (1) 科伟垃圾焚烧发电厂自2014年4月起暂停营运,以进行技术改造,并於2015 年8月恢复试营运. (2) 截至2014年12 月31日止年度用以计算每股基本盈利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已作出追溯调整,以反映於2014年5月19日及2014年12月29日分别就完成重组及资本化而发行的1,152,380 股股份及1,498,847,619股股份. (3) 经营项目所得现金为年内经营活动所使用产 生的现金净额,不计及湛江粤丰BOT安排所使用的经营现金净额. C

2 C 运营摘要?年内,本集团无害化处理垃圾1,504,558吨.本集团利用绿色能源发电657,197,000千瓦时,节约标准煤262,879吨,减排二氧化碳709,773吨. ? 科伟垃圾焚烧发电厂於2014年4月开始进行技术改造,并於2015年8月恢复试营运.完成技术改造后,科伟垃圾焚烧发电厂可以将现有每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在1,800吨基础上再额外扩充1,500吨. ? 湛江垃圾焚烧发电厂正进行测试并预计於2016年上半年开始试营运.於2015 年4月,本集团接获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的通知,表示湛江粤丰须建设每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总能力合共为1,500吨的垃圾焚烧发电厂, 而不会再作任何分期安排. ? 於2015年5月,科维与湛江粤丰之另一名股东就收购湛江粤丰余下45% 股权订立协议. ? 於2015年5月,科维收购来宾中科100%股权.交易已经於2015年8月完成. 於2015年6月,科维与来宾市人民政府订立投资框架协议,科维会将来宾中科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每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扩充至1,500吨, 并将分两个阶段进行. ? 於2015年8月,亿丰收购天翠100%股权.彼持有一项特许经营权,可以在广东省清远市建设一间垃圾焚烧发电厂. ? 於2015年12月,东莞粤丰垃圾焚烧发电厂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授予「AAA级无害化焚烧厂评级」 ,是评级制度中的最高级别. ? 於2015年12月,本集团接获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的通知,东莞粤丰垃圾焚烧发电厂可以额外增加一条具备每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为1,200 吨的生产线. ? 於2016年1月,科维订立有关收购兴义鸿大100%股权的协议.彼持有贵州省兴义市垃圾焚烧核电厂项目的特许经营权,首阶段700吨正在试营运. ? 於2016年3月,科维有条件获授北流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BOT 特许经营权. C

3 C 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董事会谨宣布本集团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经审核业绩. 主席报告致各位尊贵股东: 本人欣然代表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呈报本集团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理想业绩. 随著中国经济稳步发展,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城镇建设和城市化高速发展,大量生活垃圾因而产生,导致「垃 圾围城」 的问题越趋严重.修订后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於2015年正式实施,致力加强推广清洁能源及环境保护,同时有关管制环境污染物的法规及意见,例 如 《生 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监管标准》 , 《二f英类监测技术规》 及 《全 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 亦相继推出. 中央政府关注垃圾围城问题,及更加重视对环境的保护,连串法规彰显国家对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高度重视并视之为首要任务.这些发展标志著我国垃圾焚烧发电产业与国际接轨,走向成熟和规,有助垃圾处理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根肪巢捣衿教üE20的统计显示,2015年,中国农村人口达至6.5亿, 预计按年可产生高达1.1亿吨的生活垃圾.另一方面,预期十三五规划下逐步将农村垃圾纳入无害化处理围中.此外,按内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介绍, 内地2014 年以焚烧方式处理垃圾的比率接近26%,远低於填埋处理方式的70% 和十二五规划定下的35%目标.全球研究机构欧睿国际有限公司预计2013年至2018年期间中国焚烧处理方式的年复合增长率将高达23%,而城市生活垃圾的焚烧量在2018年更将占约50%,同时建设管理更趋於精细化.随著经济增长和城市化快速发展,对土地的需求构成莫大压力,因此,相比填埋,中国倾向以垃圾焚烧为主要垃圾处理方法.再者,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规则已逐步与国际标准接轨,例如2014年国家公布,并自2016年1月1日全面开始生效的《生 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中,二f英的排放已经和欧盟标准相同,而所有现存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均需遵守,可见国家不断加强监管垃圾焚烧发电业务的决心. C

4 C 受惠於国策对环保行业的持续支持,垃圾处理需求殷切,加上国家对相关处理技术和环保要求的不断提升,垃圾焚烧行业显然朝著良好的势头发展.於2015 年,本集团正在营运的四个项目的经营收入,包括科伟、科维、东莞粤丰及来宾,以及湛江粤丰在建设而所产生的建设收入及财务收入带动下,本集团全年收入同比上升49.2%至1,184.5百万港元;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利润为272.0 百万港元,较去年上升42.4%,本集团的毛利率维持在37.1%的高水平. 截至2015年底,我们营运中的城市生活垃圾日处理量,连同已确认的城市生活垃圾日处理合同量,按年上升约80%至12,400吨,优於管理层对公司预期所订下的增长目标.2016年年初,我们成功获得东莞粤丰增容及收购兴义项目,令本集团总营运及已确认合同日处理量进一步提升至14,650吨.我们已於2016年3月获有条件授予北流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经营-移交(「BOT」 ) 特许经营权.倘项目落实,总处理量将提升至15,700吨. 自2014年底成功上市后,本集团积极寻求市场上的拓展机遇,业务扩展至广东省外,并成功收购广西壮族自治区及贵州省的项目,以拓展业务版图.这些突破性的进展,除对集团於全国的业务布局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外,更有助我们加快壮大收入来源及巩固资产基础. 凭藉独有的技术改良经验及高效营运能力,本集团首个技改项目―东莞粤丰垃圾焚烧发电厂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授予「AAA级无害化焚烧厂评级」 , 是评级制度中的最高级别,足证本集团的经营能力及技术水平在业界备受肯定,我们预期日后所有垃圾焚烧发电厂也会依此高标准为准则. 踏入2016年,本集团获国际金融公司提供可换股贷款465百万港元,藉以强化本集团的财务基础.同时这反映出国际金融公司对本集团扩展垃圾焚烧发电业务的支持,亦是对本集团高营运标准和卓越的往绩表现予以高度认可. C

5 C 经考虑包括本集团业务发展需要等多项因素后,董事会不建议派付截至2015年12 月31日止年度的任何股息. 展望未来,基於国内庞大的行业需求、更高的技术要求,更严谨的监控和持续的政策扶持,我们认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行业的前景乐观,并预期行业将持续健康增长.我们将继续发挥本集团优势,专注拓展垃圾焚烧发电业务,继续集中资源於具高经济增长、高国民生产总值水平、地方政府注重环保及认真处理垃圾问题、人口稠密以及垃圾供应量足够的地区拓展垃圾焚烧发电业务.除了招标竞投新项目外,我们将继续积极寻求优质的并购机会.我们相信大多数新建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将采用炉排炉技术.当前采用流化床技术的垃圾焚烧发电厂也将要进行技术改造以符合新的环保及排放标准,因此,我们看到技术改造市场的新商机.此外,我们会继续积极寻求收购欠缺完善管理经验、缺乏技术或资金的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机会.凭藉我们的营运和技术优势,我们致力巩固在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领导地位.除了总部外,我们已在中国东北部和中西部地区设立业务发展点以寻找新的商机,并投放更多资源招募和培训技术团,以应对我们的增长计划. 本人谨代表董事会衷心致谢各位股东、商业夥伴及各持份者的鼎力支持,并且由衷感谢全体员工的辛勤奉献. 主席李咏怡香港,2016 年3月22日C6C综合收益表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2015年2014 年附注千港元千港元收入21,184,536 793,967 销售成本(745,212) (451,646) 毛利439,324 342,321 一般及行政费用(111,646) (96,723) 其他收入349,158 51,467 其他收益―净额44,325

381 经营利润381,161 297,446 利息收入511,897 5,525 利息费用5(63,271) (67,334) 利息费用―净额(51,374) (61,809) 除所得税前利润329,787 235,637 所得税费用6(40,892) (27,278) 年内利润288,895 208,359 以下各项应占: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272,001 191,038 非控制性权益16,894 17,321 288,895 208,359 每股盈利―基本(每 股以港仙呈列)

7 13.6 12.7 ― 摊薄(每 股以港仙呈列)

7 13.6 12.7 C

7 C 综合全面收益表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2015年2014 年千港元千港元年内利润288,895 208,359 其他全面亏损: 已重新分类或其后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货币换算差额(109,761) (1,253) 於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变现的重估储备C(203) 年内其他全面亏损,扣除税项(109,761) (1,456) 年内全面收入总额179,134 206,903 以下各项应占: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162,161 189,784 非控制性权益16,973 17,119 年内全面收入总额179,134 206,903 C

8 C 综合资产负债表於12月31日2015年2014 年附注千港元千港元资产非流动资产土地使用权153,642 167,087 物业、厂房及设备964,989 530,272 无形资产1,914,654 1,270,663 长期按金及预付款项8119,892 113,126 合同工程的应收客户总金额9511,595 119,914 3,664,772 2,201,062 流动资产存货472

507 应收账款886,578 70,967 合同工程的应收客户总金额938,026 C 按金、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872,373 32,391 可收回所得税C1,215 受限制存款156,560 6,338 短期银行存款C126,76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449,136 1,328,172 803,145 1,566,354 总资产4,467,917 3,767,416 权益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权益股本20,000 20,000 股份溢价1,084,780 1,084,780 其他储备542,876 781,809 保留盈利686,745 428,403 2,334,401 2,314,992 非控制性权益C102,972 总权益2,334,401 2,417,964 C

9 C 於12月31日2015年2014 年附注千港元千港元负债非流动负债其他应付款项10 37,300 C 借款1,098,852 776,110 递延政府补助56

71 递延所得税负债209,373 104,442 其他非流动负债2,708 1,316 1,348,289 881,939 流动负债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10 461,003 212,663 借款321,043 252,576 当期所得税负债3,181 2,274 785,227 467,513 负债总额2,133,516 1,349,452 总权益及负债4,467,917 3,767,416 流动资产净值17,918 1,098,841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3,682,690 3,299,903 C

10 C 附注:

1 编制基准本公司的综合财务报表根愀刍峒剖(「香 港会计师公会」 ) 颁布之所有适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 港财务报告准则」 ) 编制.该等综合财务报表已按历史成本常规法编制. 於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继续执行在垃圾焚烧发电(「垃 圾焚烧发电」 ) 行业的增长策略、收购来宾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来 宾中科」 ) 及天翠有限公司(「天 翠」 ) 、完成东莞市科伟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科 伟」 ) 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技术改造及大致完成湛江市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湛 江粤丰」 ) 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於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银行借款及已订约之资本承担金额分别为449,136,000港元、1,419,895,000 港元及348,225,000港元. 本公司董事已检阅本集团自2015年12月31日起计12个月的现金流预测.董事认为在考虑一切合理情况下预期所获得的资料后,确认本集团已获取足够的财务资源,以支持本集团於可见未来继续营运.基於过往成功获取新融资的记录、与多家金融机构的关系、於资产负债表日期后获得的新银行借款(附 注12及13) 、建议发行的可换股贷款(附 注13) 及经营所得现金流,本公司董事认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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