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 2017-10-29 |
1 ―― 深水计〔2018〕1134 号 深圳市水务局关于下达
2019 年度第一批 水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龙华区、坪山区环保水务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农林水务和环境保 护局,市水务局有关处室、局属有关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水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我 局第
14 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并向社会公示,现将
2019 年度第 一批水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计划下达.
本批次共安排项目
85 个, 项目计划 61703.7 万元.请各单位按以下要求抓好实施:
一、在资金计划下达
1 个月内,请各项目单位登陆深圳水务 网(www.szwrb.gov.cn)下载填写《深圳市水务发展专项资金使 ――
2 ―― 用合同》 ,并报送我局规划计划处.
二、按照《深圳市水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市财 政性资金项目管理、 招标采购、 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的法规要求, 依法履行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需办理政府采购项目的,项 目单位须在计划下达
1 个月内申报采购计划.
三、设计单位须在计划下达后
1 个月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 配合施工图审查单位在
1 周内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
四、水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在计划下达后
10 个月内必须开 工, 按时开工情况纳入对各区政府的水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 指标考评标准.
五、水务发展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根据项目进度实行国 库集中支付, 各项目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和合同 的有关要求,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做好项目核算.
六、各项目单位应在每季度末通过 深圳水务网―综合计划 财务信息管理系统 将工程进度、投资完成情况报送我局.
七、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局将按季度对项目的执行情况及资 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八、项目完成后,应在
1 个月内进行项目验收.市属项目由 项目单位组织验收;
龙华区、坪山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区管项目 由区水务主管部门组织验收.项目完成验收后,项目单位应在
1 个月内将项目结算资料报送市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结算审 ――
3 ―― 计,其中,形成固定资产的需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办 理固定资产登记.
九、 我局和区水务主管部门将按照水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 效评价管理办法分批、分级对已验收的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联系人:马晋毅,联系
电话:83072659. 特此通知. 附件:2019 年度第一批水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计划表 深圳市水务局
2018 年10 月24 日――
4 ―― 抄送:市财政委. 深圳市水务局办公室
2018 年10 月24 日印发 附件 单位:万元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项目 性质 总投资 申请 计划 市采购中心 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 类型 项目负 责人 联系电话 建设内容 备注 总投资 119993.1 61703.7 6768.78 一 防洪防旱
4372 4372 3463.41
1 坪山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坪山区坑梓创亿未来城游乐园门前 道路内涝整治工程 排涝工程 新建 35.3 35.3
0 吴民
84622760
一、新建DN500Ⅱ级钢筋混凝土管60米.
二、新建φ1000圆形砼雨水检查井2座.
三、砖砌平箅式双箅雨水口6个.
四、其他相关工作内容.
2 坪山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坪山区兴业路滨河名苑门口易涝点 整治工程 排涝工程 新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