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1日在京宣布, 中国疫苗 监管体系通过世卫组织评估,成为全世界第
36 个具有合格监管体系的疫苗生产国. 据介绍, 此次评估中, 世卫组织专家依据各项标准对我国疫苗监管体系开展了
7 大板块的评 估,具体包括国家监管体系、上市许可工作、上市后监管包括接种后不良反应监测、批签发、实 验室管理、 对生产场所和分销渠道的监管检查以及临床试验的授权与监督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专 家们还赴北京、上海、河北、江苏等地考察当地疫苗监管单位. ........